新政:广州缴存人在肇庆买房建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4月1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即日起,缴存人极其配偶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在肇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早在2018年12月2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就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该办法放宽了异地购房提取使用广州公积金的范围。 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广州公积金。

办法指出,在广州市内、 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 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这意味着,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内无房,缴存人户籍在A市,其配偶户籍在B市, 则缴存人在广州、A市、B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广州公积金。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政:广州缴存人在肇庆买房建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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