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取消市本級204戶動態管理核查
不合格對象住房保障資格的決定
九江新聞網訊小編獲悉,經相關部門核查,共有204戶住房保障對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因住房面積超標、收入超標等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建部第11號令)和《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等相關文件對保障房實行動態管理的要求,現對上述住房保障對象作出取消其相應住房保障資格的決定。
附件: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對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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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09:19:24 九江新聞網
關於取消市本級204戶動態管理核查
不合格對象住房保障資格的決定
九江新聞網訊小編獲悉,經相關部門核查,共有204戶住房保障對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因住房面積超標、收入超標等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建部第11號令)和《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等相關文件對保障房實行動態管理的要求,現對上述住房保障對象作出取消其相應住房保障資格的決定。
附件: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對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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