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育部發文:學費、住宿費可退!

隨著國內疫情形勢逐漸好轉,不少省市區都陸續公佈了開學安排,但一般都是高中和初中畢業年級的開學時間,也有少量的大學公佈,但不多。這也讓不少同學發出靈魂拷問:延遲開學多日,我們沒有住學校宿舍,那住宿費可以退一部分嗎?學費可以退一部分嗎?校園網的費用可以退一部分嗎?

近日,教育部對此問題進行了回覆。


最新!教育部發文:學費、住宿費可退!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四、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教育收費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20年4月10日‍

此前,蒐集到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回覆。


全國各地官方回覆1.甘肅:學校是否退住宿費,取決於學生的在校時間是否縮短。
近日,有甘肅省學生在網上向省長留言”反映甘肅省春季開學和住宿費退費相關問題”該生表示,由於全省各類學校延遲開學,在疫情期間學校之前收取的住宿費是否應該退一部分?當地政府是這樣回應的:


最新!教育部發文:學費、住宿費可退!


關於住宿費退費事宜。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開學時間、放假時間明確後,若在校時間未縮短,將按原標準向寄宿學生收取住宿費;若在校時間縮短,省教育廳將積極協調省發改委,會同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出臺相關住宿費退費政策。也就是說,學校是否退住宿費,取決於學生的在校時間是否縮短。2.四川:正在研究相關政策在問政四川平臺上,有一位職業學院的同學發出提問:高校在疫情期間是否可退學生相應的住宿費?四川省教育廳財政管理處的回應是:目前教育部等部門正在研究相關政策,待政策明確後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和學校。此外,在平臺上還有一位四川省廣安市鄰水縣金鼎實驗中學的同學發出相同的問題。該部門表示,對住校費採取在本學期結束時,按學生實際所住月數進行結算。3.廣東:線上教育是正常教學的組成部分,教育時長可納入正常教學時長範疇3月2日廣東省教育廳發佈《中小學線上教育熱點問答》,表明“線上教育是正常教學的組成部分,教育時長可納入正常教學時長範疇”。

也就是說在家上課屬於正常教學。


最新!教育部發文:學費、住宿費可退!


東莞:學費和住宿費不減,但民辦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可根據實際天數退回近日,有用戶在東莞市教育局諮詢訴求中提到“由於疫情造成現在學校無法正常開學上課,與此同時校方所提供的校車接送和食宿費也沒有正常提供,關於此類費用,是否可以給予一個解決方案!萬分感謝!”


最新!教育部發文:學費、住宿費可退!

東莞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對此做出了回應:延遲開學學費和住宿費不減,但是民辦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可根據實際天數退回根據省市現行教育收費管理相關規定,民辦學校的學費、住宿費均按學期收費,因此,在延遲開學情況下,其學費和住宿費是不會減少收費的。但是,民辦學校的伙食費、校車費等屬於服務性收費,可以根據實際天數退回學生家長。


最新!教育部發文:學費、住宿費可退!


4.湖南長沙:住宿費、伙食費等據實結算近日,湖南長沙網友youzhoumei在論壇上留言:本學期上課時間推遲一個月,上課時間減少一個月,學費能退一點嗎?

最新!教育部發文:學費、住宿費可退!


對此,長沙市教育局進行了回應:雖然開學延遲,但開展了線上教學,學校教師工資都是正常支付的,住宿費、伙食費等服務性收費應據實結算。同時,要通過學校官方渠道向家長公開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有關調整情況。


最新!教育部發文:學費、住宿費可退!

5.北京:根據實際情況退還剩餘部分根據已經公佈的有《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其中第四條新生在報到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退還學生預交的所有費用。學生在學校開始上課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當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全部學費,並按照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和實際發生其他教育服務情況,扣除已經發生的住宿費及其他代收代管費用,退還剩餘部分。6.天津:民辦學校不得跨年收取學費、住宿費天津市也有詳細的《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其中規定民辦學校對接受學歷教育的學生按學年或學期收取學費、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期)收取。民辦學校學生退(轉)學,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退還學費及住宿費。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未開學時提出退(轉)學申請的,核退全部費用;第一學期開學後提出退(轉)學申請的,核退半年費用;第二學期開學後提出退(轉)學申請的,不退費用。7.海南海口市:費用應據實結算海口市教育局回覆稱,針對中小學延遲開學的情況,海南省教育廳正在擬定我省學校補課的有關意見,確保課時足夠。至於餐費、住宿費應據實收取,學期末統一結算,請家長保留好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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