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法院:小标的案件不放松 执行力度不打折

小标的涉及大民生,小案、大案都是当事人的血汗。蠡县法院一向重视小标的案件执行,针对小标的案件有方案、有措施、有制度。运用执行统一专项行动、查封、冻结、扣划、拘传、评估、拍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手段,执结小标的案件成效显著。

寻找被执行人难,查找财产难,也是小标的案件面对的顽疾。韩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标的为1.3万元。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李某仍置之不理未履行。主办法官多次去被执行人家未找到李某,法院依法查封了其名下一辆汽车,但未查到该车的下落。在一次执行其他案件途中,路过李某家发现李某,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名下车辆已被法院查封,要迅速将车辆交到法院,拒不执行会负刑事责任。李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知道欠小钱也会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畏于法律权威,最终将全部案款交到法院,很快履行完毕。

杨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1万元。执行立案后,办案法官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杨某收到执行手续,主动联系法官,并将罚金打入执行专户。杨某称,看到风险提示才知道如果不履行要遭受信用惩戒,孩子即将结婚,千万不能因为这点钱不履行让自己上了黑名单,再给孩子丢脸。

案件执行标的额虽小,却事关司法权威和当事人权益,蠡县法院精准施策,对每一起案件,都竭尽所能执行,践行司法为民无小事的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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