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兩點多,遼源市東豐縣東豐鎮一處民房起火,東豐縣消防救援大隊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撲救。
在滅火過程中,受到酒醉人劉某某及其兒子的阻礙,兩人不顧勸阻,當眾辱罵滅火人員。由於情節極其惡劣,在場的東豐鎮派出所民警出面制止了劉某某及其兒子的違法行為。
隨後,經過1個多小時的奮力撲救,消防救援人員成功將大火撲滅。
目前,東豐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給予劉某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處罰決定,劉某某兒子涉嫌妨礙公務,現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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