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防疫不妨案,法院在行動

“感謝法官讓我足不出戶就能化解糾紛,省時省力又安全便捷,這種網上開庭調解的方式對我們距離較遠的當事人真的是方便多了!”網上庭審結束後,身在烏魯木齊市區的原告李某及被告張某一同通過視頻向承辦法官常冰表示感謝。

2019年4月30日,被告張某以資金週轉不靈為由向原告李某借款12000元,出具借條一張,並承諾於同年5月20日前向原告歸還借款。還款日期到後,原告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時間,直至2020年3月仍未向原告清償借款,原告無奈之下遂將被告訴至我院。

鑑於當前仍處於疫情防控階段,原被告都地處烏魯木齊市,到庭訴訟有諸多不便。為儘量減少當事人面對面接觸,保障各方人員健康安全,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常冰在徵求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後,對該案以“雲開庭”的形式進行“隔空”調解。常冰法官做足庭前準備工作,確保庭審順利進行,庭前安排院內網絡管理員同書記員對設備進行調試、測試,並向雙方當事人交代開庭需要注意的事項,通過電話、微信溝通及網上質證的方式,讓他們提前下載網上開庭軟件並熟悉操作。

“原、被告,你們都能聽清、看清嗎?”“可以!”經過庭前調試,當事人的高清影音圖像準時出現在法官面前的屏幕上。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法庭調解等庭審環節,該案以雙方當事人共同達成還款協議為終,書記員同步在線記錄庭審筆錄,整個庭審過程公開有序,程序完備,進展順暢。庭審結束後,原被告通過互聯網對庭審筆錄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進行線上簽字確認。該案審理過程實現了當事人身份在線核實、證據在線提取確認、信息在線流轉、線上簽名確認的庭審全過程。庭審結束後,承辦法官又分別同當事人電話聯繫,徵求其意見後,向他們郵寄送達裁判文書。

二月以來,烏魯木齊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對相關案件採取電子送達、微信調解、互聯網開庭等措施,避免人群聚集,同時保證各項訴訟服務和審判工作有序開展。這不僅讓人民群眾在案件中體會到了法律的公平正義,更讓當事人在這特殊時期感受到司法的溫暖。

(通訊員:李順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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