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愛十年有一男孩,女方年年回孃家過年導致分手,這樣的問題是男方錯還是女方錯?

只想為別人打抱不平


結婚十年,女方每年只願意回孃家過年,因為這個導致分手。至於誰對誰錯?我覺得生活中並沒有那麼多的對和錯,只有合不合適,很多人因為生活習慣的不適應導致分手,這種情況大有人在。你們因為這個分手,你肯定覺得,女方過年應該跟你在一起,和你的父母親在一起過年,這樣才正常,才合適。但是你的老婆可能就覺得,她不適合你們家過年的方式,不願意跟你在一起過年,希望你能夠跟她去她的孃家一起過年,換句話說,你的老婆可能更希望你做個倒插門的上門女婿,這樣的話就不用去理會你們家的那些關係和圈子了。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所以你的老婆也沒有什麼錯,錯的是不應該找你作為一生的伴侶,因為很明顯,你不是那種願意做上門女婿的人,更不願意為此而放棄你自己的家人和圈子。不過你們這種狀態下還能夠堅持十年,也是夠奇葩的了,說明一點,一開始你們彼此的感情是很深厚的,再有就是後來發展到心有不甘,覺得對方應該多遷就自己一點,自己要的也不過分,僅僅就是不想跟你的家人相處,這沒有什麼大不了,但內心還是愛你的。其實不是這樣的,兩個人既然在一起,組合成了一個新的家庭,那相應的,雙方的關係網也是要彼此尊重的,不能說結了婚就成了你的唯一了,其它的親朋好友父母姐妹都可以不管不顧了,誰都不是從石頭裡面蹦出來的,那個從石頭裡蹦出來的猴子,還有師傅和師兄弟呢,還要為他們保駕護航呢。所以,誰也不可能脫離社會脫離圈子成為你的唯一附屬品。夫妻在一起,首先要彼此尊重,著重彼此的生活習慣,尊重彼此的風俗人情,也尊重彼此的親朋好友。其次,就是包容,沒有誰是十全十美的,也沒有誰是完美無缺,因為我們自己本身也不可能做到那樣,只有互相包容,才能夠走的長久。


言人不敢言


真不明白,這種事情還能吵起來,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麼?


我家,我是遠嫁,弟妹也是遠嫁。我們默認的規則是,她初一下午回孃家,因為她一年回家一次,回家十來天,所以走得早一點。


我一年最少要回三次家,春節回孃家也只是串門,不常住,就住一晚上。弟、妹回孃家了,我們再一走,只剩孩子爺爺一個人在家,所以,我們一家回孃家,一般待兩天,把孃家的親戚走一遍,就回來了。


一般是初三上午回孃家,初四下午回。這樣,孩子爺爺在家不落。


今年,父親去遠在福建的哥哥家過年,我和弟弟都沒有回去,我年前回家給母親上週年墳,順便看看父親,年下就不用去了。


其實,這些都不是事兒,根據各家的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操作,既合情又要合理,就可以了,沒有一定之規。


大原則是,過年兩家都要照顧到,不可只在一家過年,這是對另一方的不公。


再者,如果不是遠嫁,且兩家都是獨生子女,最好的辦法是,兩家一起在外面訂一桌年夜飯,大家一吃不就結了麼?


如果一方太過分,那就好好溝通,沒有說不清的話,只有不願意溝通的人,和脾氣如果能因為這點小事兒,就分手,那隻能說明,你們的問題不在事上,而在各自的脾氣秉性上。


事兒,不過是個導火索,心裡埋有地雷,凡事都可能引爆地雷,不是這件事,就是那件事,終究逃不掉。


還是兩個人合不來,無所謂對錯。自然也不是一邊倒的是非對錯,如果真是一邊倒的錯,你你們當初也不會選擇一個蠻不講理的人。


清官難斷家務事,理是冷的,情是熱的,情理交融,才有溫暖。若想分手,就較真吧,冰冷的理,也能成為殺人的利器,若想複合,就多想想愛,愛給到了,理自然就通了。


過分較真,過分計較對錯,這本身就是一種錯。


都這個時候了,你還計較對錯?就像小品上的話:都這個時候了,你還計較三米兩米的真,有意思麼?


這就是個理,你想明白了,也就成長了。


獨自成山不用


說明兩口子還是不夠愛,都沒有替對方著想。我是獨生子女,剛結婚第一年的時候,在婆家過的年,心裡很心酸,總是覺得自己是個外人,融入不到他們家庭,還有心疼自己的父母,別人都在團聚的時候,只有他們兩人孤單的過春節。老公也想到了這個問題,等第二年的時候,老公主動提出在過春節去我們家過,免得老人孤單,所以以後我們就婆家一年,孃家一年,我真的很感激老公,所以就會對她的父母加倍好,來報答老公,不管他父母做的好不好,我都會不計較。所以老公就會對我加倍我,對我的父母比我有時候還上心。

所以你們兩個不夠相愛,如果相愛,是都會願意為對方犧牲的。



雲淡風輕78199


人活在社會中,不可能一點不顧及別的眼光。 我有個女性朋友,孩子9歲了,一共去她婆婆家過了一個年,有次兩口子吵架給我打電話,說實話我真不想去,兩口子吵架一會兒好了,咱是外人啊摻和啥。我去了她老公正在揍她,費半天勁拉開,把她弄出來聊聊,她就是說她婆婆家裡不好,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後來和她老公聊,她老公哭的鼻涕一把淚一把的說不過了。平常她老公事業小成,智商情商也都夠,但是一面對他老婆就沒辦法了。說他爸爸說了值當沒他這個兒子,他們每年在小家過年,初一早上他開車回老家,然後當天回來,初二去丈母孃家,住到十六左右回來。

在農村,特別起早整村拜年的農村,有爹有媽兒子年年不回,挺不好的,很多好事的人都問,誰誰今年回來沒,老頭被人年年問,問的也很沒臉。

後來我勸我朋友,你不願意回去可以,你們三十下午回去,初一下午回來,再不願意,你忍一天。怎麼勸都不行,勸不動,後來就說你實在不想回去,讓兒子和他爸爸回去,還是不行,怎麼商量都不行,我脾氣不好,當時我覺得她要是個孩子,我得上手抽她。

生了個二胎說沒人看孩子吃不上飯,大的都上小學了,小的都二週多了,白天孩子睡她就睡,天天孩子和從土窩裡吧拉出來的一樣,天天和她男人為了下班回來的晚嘰歪,說是不管她死活。不掙錢嫌窮,掙錢的嫌回來的晚。

婆婆一家固然很可恨很缺德,但是你還和她兒子過,有些面子上的事是否需要顧及?婆婆家沒好東西,去婆婆家不好。問題是老公去丈母孃家啥感受呢


正月美眉


這種情況我也經歷過,我和我老公也是異地戀,結婚前曾答應過父母一年要回去看看。本來以為每年回去一趟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自從有了小孩之後就變的十分艱難。


我和我老公家庭條件都不好,都是出身農村的。關鍵還是自由戀愛。所以,生活需要的錢財都要靠自己。本來自己動手掙錢,雖然辛苦但是日子還算過得去,也過得的挺逍遙的,每年基本上都會抽空回孃家一趟。但是隨著孩子的降生,日子慢慢過得比較艱難,因為孩子出生後基本上都是自己帶。

老公母親去世的早,只留下一個父親和一個弟弟。沒人幫忙帶孩子,家庭開銷都要靠自己去掙。自己嫁的異地,和孃家相隔千里,也不可能把孩子送到孃家去養,只有自己辛苦下,自己和老公邊上班邊帶。日子也還算過得去,每年我都會和老公商量下抽空回孃家一趟,也不一定是過年的時候。因為在遠方的父母把我養這麼大真的不容易。我嫁的比較遠,父母也比較傷心。兒行千里母擔憂。老公也不反對。我知道他心裡也是很不情願的,但是為了我還是去了。當然我也不是那種不講理的人,過年也會去他的老家,雖然聽不懂他們講話,也和他們沒有什麼共同語言,但是我也還是去了,因為老公尊重我,我當然也會尊重他的。



個人感覺,不管是回婆家還是回孃家,可以和老公商量下,規劃一下。找一個完全之策,可以避免很多矛盾,也不會讓親人難受。也可以在過年的時候把孃家和婆家的人聚到一起。那樣就不會為去誰家而煩惱。


問題中的男孩和女孩都相愛十年了,按理說也算是感情深厚,男方也陪女方年年會孃家了,女方也要體諒下男方,過年也在婆家過一下年,理解一下男方的家人,為了這件事分手真的不值,不如做下來好好商量下,解決當前的問題。找到一個相愛的人不容易,要好好珍惜,別等失去的時候才想著珍惜。


一顆心12345


你好!我是點點小日常,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首先我認為夫妻之間沒有真正的對錯,兩個人之間是相互的給予溫暖和愛。女方十年都在孃家過年肯定是有原因的,這個時候就需要丈夫理解妻子,傾聽妻子回孃家的原因 和給出解決方法 我想十年沒離中間那幾年裡丈夫也一定付出了很多 這個時候就需要妻子來換位思考 如果總是不溝通久而久之矛盾激化 最後的結果就只有離婚一條路可走了。去年爸爸去世過年我在孃家陪媽媽 老公和公婆都很理解我 我很感謝老公對我的愛 我也會理解老公 希望大家都珍惜眼前人




點點小日常


夫妻因為過年回誰家,會鬧彆扭,會吵架,離婚的還是第一次聽說。你說你們相愛十年,並且有一個男孩,我覺得沒那麼相愛吧!造成了離婚,我覺得你們都應該有錯誤!應該是溝通的問題和觀念上的問題。

我和老公還有我身邊的很多朋友,過年都要面臨回誰家的問題。

我和老公的家都不是本地的,過年沒有一次在自己家過!放假了馬上回孃家,然後回婆家過年。如果時間允許,過了年回我爸那裡。因為這三家離得都比較遠。



有人問為什麼你不回孃家,或者讓父母公婆到一起過年?不可行的原因是:

一、公公那裡有老傳統,媳婦要在自己家過,關鍵父親也支持我在婆家過,不讓我為難。而且過年的時候,弟弟一家回去陪父親過年。

二、不一起過是因為人多,事就多,處理的關係也多!老人在一起,可能某一句話就會鬧彆扭啦,出現問題了,不好!親家之間關係也挺微妙的!更何況現在都是一家三口,這麼多人來,做飯,睡覺,就是個問題。



我有的同事有的這樣過年,今年在你家過,明年在他家過。那也有問題,今天不在我家過了,我鬧心呀!父母也鬧心呀!還有的同事,兩個人分開過,各回各家。父母高興啦,但小夫妻或者跟孩子分開了!



沒有辦法,誰讓咱們工作在外地呢,過年就要面臨這個問題。不管是哪種回家方式,都是為了讓老人高興,為了團圓!你和你的妻子都鬧離婚了,如果相愛,是可以挽回的,好好商量唄!這是我的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朋友們,你們上誰家過年去呀?可以在下面留言。


幽蘭笑一笑


兩個字可以總結全部:自私!

現在不管男方還是女方婚後都只稱自己父母的家為我家,都不會把自己兩人建立的家庭稱為家,男的三十多歲還以為自己是小學生,女的三十幾歲還以為自己是小姑娘!中國式的教育養出了一大幫智障兒女!毫無獨立能力可言!自私自利都是父母縱容造成的!

想當年我剛考上大學時,我老爹和老孃就明說了,學費他們負責,生活費他們按一天三餐給我算,要買衣服日用品等其他東西自己想辦法,我上大學時是2000年,學費2600一年,住宿費800一年,生活費一個月父母給250塊,他們算生活費的標準是早餐2塊午晚餐各3塊,一個月還有10塊多餘。因此我只能邊上學邊想辦法賺錢,週末去發傳單,去網吧當網管(當年的網管是負責修電腦的),去擺地攤賣小飾品,去當家教等,甚至去快餐店當學徒學炒快餐,在我大學畢業時竟然有了兩萬多的存款。我結婚前我跟老婆說,我們結婚就是建立自己的家庭了,我老婆也極度同意這觀點,每年過年過節都是雙方父母在我們這裡過,平時誰想跟我們住都行,因為這麼多年我們通過自己的努力買了一棟小樓!

我不能成為馬雲馬化騰之類的傑出人才,但我對自己的成就還算滿意,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生活我時刻在珍惜!我現在教育自己的孩子千萬不能自私自利,父母不能照顧你一輩子,所以還是要靠自己努力去爭取!

所以這個問題歸根到底就是自私造成的!而且幾十歲了都是媽寶!造成的後果就是活該!


大冬蟲小夏草


象這個案例,結婚十年為了過年這樣的小事情而分手,實在是不合算了,我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女孩子出嫁8年了,一年365天女婿女兒和外甥女等都住在我家,和我們住在一起,但是大年三十過年那一天,我們兩夫妻一定要叫他們回到自己家裡去過年,孝敬公公婆婆,難道女方的爸媽這一點起碼的道理都不懂嗎?我勸有這種情況的家庭,女方的爸媽不要太自私了,讓女兒回到男方自己的家裡去過年吧!


用戶99318239155


我結婚差不多六年,前三年都是去男方家過年,後面商量好說一年去一邊過年三十跟初一,後面初二以後去對方家,老公就去了一年,回去他們家個個在那裡說又不是去上門,幹什麼去女方過年,所以去年我帶女兒回我家,他回他家,我現在不要求他去我家,他也不要來要求我幹嘛,我是跟他結婚,沒欠他們傢什麼,結婚沒有彩禮,我也是自己帶女兒,錢和情我都沒欠他們家的,所以別要求我必須去男方家過年,那個都有父母,所以以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女兒願跟那個回都得,我對這種無所謂,反正我父母老了也是自己兒女照顧,還想等到女婿照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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