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4點15左右,大隊民警經過大隊院落路段時,發現一個小本子,撿起來一看,有一張銀行和一張身份證。仔細一看,失主是內蒙古自治區豐鎮市北城區北山路吳女士,76年出生。當時大隊民警通過多方面詢問,均沒有尋到失主,由於大隊民警無法聯繫到當事人。隨後大隊民警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招領信息,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的大量轉發幫助下,最終找到失主。
10月24日上午8時45分許吳女士根據豐鎮市交管大隊微信公眾號微信朋友圈招領信息到豐鎮市交管大隊201室領取失物。
經吳女士介紹說:自己辦理完車駕管業務後打出租車回家後發現東西丟失,一開始在出租車司機群裡尋找,可是沒有結果,正準備打算放棄尋找,準備補辦。昨天很多朋友打電話告訴我失物在豐鎮市交管大隊201室領取,很是激動。
吳女士拿到失物後,感動的對民警說:“謝謝”有您們這麼貼心的服務特別感動,謝謝您們!為豐鎮交警點贊! 民警也再次提醒失主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這樣的馬虎事不要再發生。
▎編 輯:王趙虎
▎主 編:於 潔
▎審 核:蘇建勳
▎來 源:豐鎮市交管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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