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不移?被唱衰的品牌定位理論到底該不該衰?(上)


前言


可以說做品牌營銷、諮詢,沒有人能繞開定位理論。作為“整個營銷專業知識中最富有價值的戰略思想之一”,定位隨著誕生初始就風光無限,影響了品牌和營銷半個世紀。


最近十年,“定位理論在互聯網時代不再有效”“定位理論就是個大忽悠”之類的觀點此起彼伏。定位不斷被黑,不少定位派護旗手又拉扯抹黑別派。迷信者奉為圭臬,不信者嗤之以鼻,定位到底是聖經,還是毒藥?


大誠對於定位理論是又愛又恨的,愛的是對於品牌策劃確實有其價值,恨的是……唉,一言難盡,後面再細講吧。這篇文會有點長,我們分為上下兩篇,分別詳述定位的侷限性、該不該用定位、定位的意義和常見的定位誤區。字字肺腑,累累乾貨,大家一目十行也好,逐字逐句也罷,盡興就好。


“什麼是定位理論?”


定位理論由美國著名營銷專家艾·里斯(Al Ries)與傑克·特勞特(JackTrout)於20世紀70年代提出。理論大意是需要在預期客戶的頭腦裡給產品定位,確保產品在預期客戶頭腦裡佔據一個真正有價值的地位。

簡單來講,定位思想就是要建立區隔市場,然後焦點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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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和特勞特筆耕不輟,寫了22本書推廣定位理論


“為什麼定位理論要被唱衰?”


前幾年定位理論派與互聯網思維派常常掐架,定位派佔位“將觀念灌輸給消費者”,互聯網派佔位“追求用戶極致體驗”,矛盾看似不可調和

定位理論強調錨點一個差異化的價值,然後深耕消費者心智。找準一個定位,紮根一個品類,來引領企業的戰略和運營,以獲得價值積累和持續發展。

而互聯網生態的一大特徵是多元化、豐富化。成功的互聯網企業多是憑藉一個爆品突圍,再發展平臺戰略,以生態的方式為用戶提供全面服務。如跨品類的小米,從直銷手機到小米盒子、手環、平板,甚至觸及家電。

定位強調品類佔位,而互聯網是開放和連接。定位理論被詬病,大致有以下幾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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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的大環境改變了


從前超級定位、超級廣告語可以一錘定音,錘錘敲打。到了碎片化的時代,定位理論所依賴的中心化的媒介基礎不存在了,其作用力大大被稀釋。


過去一家老小打開電視,就那幾個廣告,不看也得看;現在抱著手機和電腦,大大小小的app、軟體程序,不好看直接右上角一點,專挑喜歡的看。


互聯網時代的話語權,早已被各種官媒體、自媒體、社交媒體爭搶得七零八落。被碎片化信息浸染,消費者對品牌的認識不再是信息不對稱下的一家之言,相比媒體的日喊夜喊,他們可能更相信朋友的一句無心口碑。


消費者從弱勢方變成強勢方。除了戶外之外,其他經典媒介都已經瓦解,經典廣告模式不存在了。如今所有的有效案例,都是廣告公關化。換句話說,消費者也變成了傳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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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形式改變了


定位是誕生於工業時代的營銷理論。那個時期的消費者先通過媒介接觸到品牌,因為一些產品信任狀(如“沒有添加劑”、“×行業領導者”、“一年賣出一億個”等)引起興趣植入品類選擇庫,某天產生這種產品需求,再去到購買終端將購買動機兌現。受制於空間,多半是一個延遲消費的狀態。


而現在決策和買賣的時間和空間被無限拉進了。無論是先有需求再購買(想買個泡麵上網查測評),還是引起需求再購買(刷小紅書突然想買泡麵了),鋪天蓋地的電商、直播,一鍵進入購買鏈接即可下單。可以說媒介即購買渠道。


這種情況下,先不說催生了多少臨時購買,即使按照預設的消費路徑(先想到品類,再想到品牌)品牌能順利植入品類選擇庫,中間的干擾因素太多了

。主播一句“oh my god”,推薦的博主莫名有眼緣,就買另一個牌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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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需求改變了


定位理論興起初期,消費者多半是根據品牌的銷售數據或者行業地位去進行消費決策。一是因為消費者獲得信息渠道少,二是那時候的消費只是追求功能滿足,隨大流、選龍頭能有效減少試錯。


定位理論強調“二元法則”,即消費者的心智空間往往只能容納兩個品牌;“心智階梯”即消費者會在心智中形成一個優先選擇的品牌序列。這些都是基於消費者功能需求和大牌信任的消費習慣而講的。


但如今,信息不對稱和功能性消費的兩個條件都不具備了。信息過剩——消費者不再迷信“第一”“領導者”,甚至產生了逆反心理:“大品牌就一定好嗎?”。產品過剩——產品功能已經趨於同質,需要提供個性化的品牌體驗、豐富的品牌內容和相對契合的價值觀。


產品價值過渡到品牌價值,價值創造路徑變得愈加複雜和深遠。這幾年,我們也常常看到一些年輕的黑馬品牌與行業龍頭品牌爭鋒,甚至不落下風。比起從前迷信大牌,現在的用戶可能更喜歡“養成系”的深度參與感和連接感,憑藉的就是情感層面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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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的定義改變了


工業時代的產品是物理形態、功能性質的,一支牙膏、一部汽車,需要買了就買“領導者”或者“領導者的強勁對手”,先產品後品牌。而現在產品的概念在逐漸模糊。


羅振宇說:“產品本質是聯接的中介,工業時代承載的是具體的功能,互聯網時代聯接的是趣味和情感,這進一步打破了品類的限制。”


14年羅輯思維賣未知書組,90分鐘全部售罄。在這個商業實驗下,超級人格體代替了品牌,而產品是無數自媒體內容沉澱的情感和精神價值。普通書籍因被冠了羅振宇的名,價格超越了其本身的物理價值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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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號晚8點,羅永浩抖音直播,賣貨23件商品,流水1.69億,4892w人在線觀看。


“爭做品類第一”曾是里斯定位寶典秘笈之一,如今品類的邊界在消散,定位的理論基石已經發生了質變。轉頭看看互聯網的商業邏輯:先聚集一幫用戶,然後圍繞著這群有共同特點的人,基於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賣給他們跨品類的任何東西。


在精神商業時代,產品的功能價值不再是唯一標準了,獨特的內容力和其承載的精神認同變得至關重要。互聯網公司的跨品類平臺戰略,目前興起的內容賣貨、直播帶貨都已經驗證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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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理論沒用了嗎?"


當然有用。


其一,消費者接受的信息有限、想法容易失去焦點,這些決策過程中的思考特點仍然沒有改變。而且隨著信息和產品過剩,選擇困難的痛點會越來越嚴重。品牌需要定位,將價值聚焦,給到消費者清晰的選擇理由


其二,前面說到產品內容化,品牌需要豐富的內容建設,傳遞情感和精神價值。這就不是從前一招鮮、貼標籤就能搞定的,品牌動作要頻頻,品牌花樣要多多。而品牌定位有助於企業明確發力的方向,形成合力,增加細項工作的效率


堅“定”不移?被唱衰的品牌定位理論到底該不該衰?(上)


而對於我們所處的餐飲行業,定位的意義或許更大:


1、餐飲消費是交付過程,種草和拔草還是有個時間差,多數情況下仍需要先把品牌植入品類選擇庫,再延遲消費。不管是品牌入口,還是品類入口,品牌需要在消費者心裡先佔個位。這樣到了他們臨時起意的時刻,才能被優先選擇。


2、餐飲業進入門檻低,品類紛繁,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另外,人口的消費紅利逐漸趨微。競品多、供過於求,意味著消費者的品類選擇庫充滿了大大小小的品牌。如果沒有個清晰的念頭代表你,也就基本沒什麼驅動力了。


3、餐飲是高頻消費行業,競品的維度很寬泛。一個品類可能有著同品類、關聯品類、不同品類,甚至不同業態的多級競品(如一個做早餐的包子店,它的競品有夫妻早餐檔、連鎖早餐店、洋快餐、中式快餐、凍品早餐等)。在競品林立的混戰格局裡,定好自己的位置有著重要的戰略意義


堅“定”不移?被唱衰的品牌定位理論到底該不該衰?(上)


綜上,定位當然有用,尤其是對於餐飲品牌。有用,只是變得越來越難用了。眾多環境基礎改變了,裡面的一些理論觀點卻沒有改進(也有人做了進階思考但沒能形成影響力)。可以說定位理論有其滯後性,不能全聽全信,更不能盲目迷信。


大誠也曾有客戶夥伴因過於迷信諮詢公司定的位,主導改變了策略航向;也有客戶夥伴在服務過程中,較為主觀和感性,硬是加入了許多和品牌心智定位互斥的動作。明天接著說說餐飲品牌在應用定位理論時常見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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