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萬網貸,200餘個平臺,催收:你跑的掉?

借錢週轉,人生漫漫幾十年,誰都會有缺錢急用的時候,但是借錢其實也是一種學問,入門第一條例就是十個字“禁止網貸,禁止以貸養貸”。

近日,蕭山一個90後小夥從2015年開始就接觸網貸,三年時間一共欠下140萬,借款頂峰時期一次性向200個網貸平臺借錢。他的電腦裡羅列著一大堆債務清單,當地媒體的記者看了都感覺自己的小心臟有點受不了!


140萬網貸,200餘個平臺,催收:你跑的掉?

從90後小夥的電腦桌面,我們就能看到多個記事本,裡面裡密密麻麻的排列著100多個網貸平臺,借款金額最少為200元,最多為55000元。在近日,某位網友在網上散播了一個消息,稱他的這個親戚今年28歲,大學畢業之後就開始用借款過日子。早在2013年就開始透支個人信用卡,2015年開始接觸網貸,最多的時候曾經向200多個平臺借過錢,一共借了140萬。


140萬網貸,200餘個平臺,催收:你跑的掉?

儘管他的家人已經幫忙還了100萬,但是截至今天,那位親戚依舊還有40萬債務沒有還清。更加荒唐的是這140萬借款中,90後小夥其實只花費了40萬,剩下的100萬全是網上借貸產生的高利息。面對兒子的鉅額債務,小夥的父母已經無能為力,此外,該名網友還曬出了自己親戚與部分網貸平臺的聊天記錄,利息之高令人吃驚,言語中還摻雜著些許威脅意味。

不僅僅是90後小夥的家人,就連他的同事都曾接到過網貸公司的催款電話。這對90小夥本身的社交造成了巨大影響,很多網友看完後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部分律師更是指責90小夥是真的傻,要知道任何形式的高利貸都不受我國法律的保護,遭到網貸平臺的催款騷擾電話後,當事人就已經果斷報警。140萬可是一個大數字,如果他在當初沒有接觸網貸,說不定都開上寶馬,買上房了!


140萬網貸,200餘個平臺,催收:你跑的掉?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貸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儘管借款人逾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催收,不勝其煩,但是,如果借款人遇到了非法拘禁、毆打、恐嚇、等暴力催債情況,當事人應該在第一時間向警方報警,也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遠離非法網貸,合理支出,勞動創造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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