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找回“父愛”,收集證據起訴爸爸,過去的3年,男孩小希過得很辛苦。但他也是幸運的,因為他遇到了關愛他的救助站、婦聯組織,還有一直幫助他的檢察官丁夏維。
“受疫情影響,我們來晚了。早就想當面感謝一下丁檢察官。遇到你,是我兒子、也是我們家的幸運。”近日,小希的媽媽張女士來到金華市婺城區檢察院,當面向丁夏維道謝。
小希今年15歲。他曾經過得很幸福,爸爸做生意,媽媽也有穩定的工作,而他品學兼優,在各種比賽中拿了不少獎。但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發現爸爸媽媽其實已經離婚。以出差為由常年在外的爸爸不僅在外省和別人成了家,還有了孩子。另外,小希還得知,媽媽確診患有嚴重疾病。雙重打擊之下,當時只有12歲的小希輕度抑鬱,因此休學。
按照離婚協議,小希的撫養權歸爸爸,但爸爸卻對他不管不問。為挽回破碎的家庭,小希跑去爸爸的新家絕食抗爭,結果被後媽趕了出來。小希不想增加媽媽的負擔,刻意躲著她四處流浪,以收廢品賣紙板為生。
得知兒子流浪,張女士傷心又無助,四處求助。終於,小希爸爸回來了一趟。但他給兒子在一家小旅館開了間房,又一走了之。之後,小希一個人住在旅館,過著有上頓沒下頓的日子。
2018年1月,教育部門給小希爸爸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儘快送小希上學,但無濟於事。再後來,小希被送進救助站,婦聯組織將小希的困境線索轉移到了婺城區檢察院。
當時,婺城區檢察院員額檢察官丁夏維剛升級為媽媽,看到小希的情況特別心疼。她成了去小希落腳旅館最多的人。“一年裡她來了不下五六十次吧,我都被她感動了。”旅館老闆娘對這位女檢察官印象深刻。
漸漸地,小希向丁夏維敞開了心扉,他說自己很想上學,很想有爸爸陪在身邊。為找回“父愛”,小希留心收集爸爸不撫養他的證據,還經常問丁夏維:“我爸爸這樣對我,我可以告他遺棄嗎?”丁夏維和公安、法院等部門溝通會商後認為,小希爸爸的行為尚不構成遺棄罪,但確屬未切實履行撫養義務,未使適齡未成年人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應承擔民事責任。
2019年6月,小希找到媽媽,讓她作為法定代理人,幫他一起將爸爸訴至法庭。7月3日,小希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爸爸送他接受義務教育,並按時足額支付撫養費。8月28日,婺城區檢察院向法院遞交了支持起訴意見書。
丁夏維一邊和法官溝通,一邊多次聯繫小希爸爸說明法律責任、親情道義。經多次溝通,小希爸爸承認了自己的失職,也意識到應該儘快送兒子讀書。2019年8月29日,婺城區法院下達民事調解書,小希爸爸答應為小希辦妥入學手續,並每月不少於20日照料小希的生活起居。
去年9月開學前,在丁夏維的持續敦促下,小希爸爸把小希接出旅館,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陪同辦妥了入學手續。
父子重逢
小希回校了,但丁夏維還惦記著這個懂事又堅強的男孩子,經常去看望他。這段時間因疫情孩子們都在家學習,她還會在上班路上給小希帶去他愛吃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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