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進一步推進藥品集中採購使用

11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個人所得稅改革情況彙報,確定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納稅人負擔;部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更好服務群眾看病就醫;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草案)》。

會議指出,推進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是深化醫改的重要內容,為降低“虛高”藥價、減輕群眾負擔發揮了積極作用。會議要求進一步推進這項工作。

一是擴大集中採購和使用藥品品種範圍,優先將原研藥與仿製藥價差較大的品種,及通過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等納入集中採購,以帶量採購促進藥價實質性降低。構建藥品國家集中採購平臺,依託省(區、市)建設全國統一開放採購市場。

二是確保集中採購藥品穩定供應和質量安全。建立中標生產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加強中標藥品抽檢,實行市場清退制度。建設藥品追溯系統,明年底前率先實現疫苗和國家集中採購使用藥品“一物一碼”,並可由公眾自主查驗。

三是制定實施國家用藥管理辦法。推動醫療機構首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和醫保目錄藥品。加強醫院藥事管理,依法查處不合理用藥行為。建立健全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管機制。在總體不增加患者負擔的前提下,穩妥有序試點探索醫療服務價格的優化。

四是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原則上對同一通用名相同劑型和規格的原研藥、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等實行相同的支付標準。探索更加高效的藥品貨款支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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