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符合標準的中小企業、旅遊企業可於4月20日前申報減免稅

海南:符合標準的中小企業、旅遊企業可於4月20日前申報減免稅

為貫徹落實省裡支持中小企業、支持旅遊企業共渡難關的相關政策,近日,海南省稅務局發佈通告,對符合減免稅的企業給予了具體通知。

據瞭解,此次中小企業減免稅的對象為在海南省內註冊登記的中小企業〔含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三種類型,以《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劃型標準為準〕、個體工商戶以及自然人

旅遊企業的減免對象為在海南省內註冊登記的旅遊企業,包括旅行社、景點景區、賓館酒店、旅遊演藝、高爾夫旅遊等5類企業。其中,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自然人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減免按《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八條措施》規定執行;大型企業經營困難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按《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執行。房產稅困難減免需報省政府批准。

對於農、林、牧、漁業企業,年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等16種情形,納稅人符合情形之一的,可享受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此次減免稅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申報期限為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具體情況納稅人可諮詢12366稅務熱線。

海南:符合标准的中小企业、旅游企业可于4月20日前申报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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