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个县级行政区的呼伦贝尔

呼伦贝尔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以境内呼伦湖和贝尔湖得名,南部与兴安盟相连,东部以嫩江为界与黑龙江省为邻,北和西北部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与俄罗斯接壤,西和西南部同蒙古国交界,总面积25.2777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面积的21.4%,占中国版图的1/40,相当于山东省与江苏省两省面积之和。与俄罗斯、蒙古国有1733.32公里的边境线,其中中俄边界1051.08公里,中蒙边界682.24公里。

十四个县级行政区的呼伦贝尔

呼伦贝尔市拥有铁路、公路和航空立体交通网络,滨洲铁路和301国道贯通全市,拥有海拉尔、满洲里两个国际航空港,已开通至俄罗斯、蒙古国及北京、呼和浩特、哈尔滨、上海、广州等50余条国际国内航线;对外与俄罗斯和蒙古国毗邻,是中国唯一的中俄蒙三国交界地区,拥有满洲里、黑山头等8个国家级口岸。

十四个县级行政区的呼伦贝尔

呼伦贝尔市拥有12.6万平方公里森林、10万平方公里草原、2万平方公里湿地、500多个湖泊、3000多条河流,构成了中国规模最大、最为完整的生态系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唯一的草原旅游重点开发地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2012年7月9日入选国家森林城市,2017年12月当选中国十佳冰雪旅游城市,2018年入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十四个县级行政区的呼伦贝尔

境内的呼伦贝尔大草原是世界四大草原之一,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草原,是全国旅游二十胜景之一。

蒙古太祖九年(1214年),成吉思汗将呼伦贝尔草原的大部分地区分封给他的大弟拙赤·哈撒尔(额尔古纳市黑山头古城便是他的故都),其余部分分封给他的二弟合赤温·额勒赤及外戚德薛禅家族,岭东地区分封给他的幼弟帖木歌·斡赤斤。元朝建立后,创立行省制。

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诸王封地纳入行省,岭西地区划入岭北行省和林路管辖,岭东划入中书省泰宁路和辽阳行省山北辽东路管辖。元亡后,成吉思汗的子孙们退守蒙古草原,先后游牧于呼伦贝尔草原的是元顺帝的后裔和成吉思汗大弟后裔,直至归附后金。

清朝建立后归黑龙江将军节制。由鄂温克、达斡尔、巴尔虎蒙古、鄂伦春人组成的布特哈八旗兵、索伦八旗兵和巴尔虎八旗兵,勇猛善战,镇守着边疆,为防御沙俄入侵,保障驿站畅通,维护边疆安宁做出了贡献。

呼伦贝尔市夜景

岭西地区曾于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九年(1920年)实行地方自治,脱离黑龙江省。民国九年(1920年)后重归黑龙江将军节制,仍设副都统衙门,同时设善后督办兼交涉员公署,并设呼伦、胪滨、室韦、奇乾县,形成旗、县并存和分治的局面。岭东地区也保留西布特哈总管公署,同时设雅鲁县,布西县,直属黑龙江省。

东北沦陷时期,岭东为兴安东省,岭西为兴安北省,均直辖于伪满洲国。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10月,岭西地区建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在岭东地区建立纳文慕仁省。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纳文慕仁省改称纳文慕仁盟,受中共领导的兴安省政府领导。10月,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改称呼伦贝尔自治政府。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纳文慕仁盟归属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1日,呼伦贝尔自治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归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1949年4月,呼伦贝尔盟和纳文慕仁盟合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呼纳盟的区域与2001年成立的呼伦贝尔市的区域大致重合。

1953年4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 ,简称东部行署 ,署址设在乌兰浩特。同时撤销原哲里木、兴安、呼纳三个盟的建制,其中原呼纳盟的海拉尔、满洲里、乌兰浩特变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直辖市,其工作委托东部行署代管。

1954年4月30日,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 ,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所辖地区合并,改称呼伦贝尔盟,成立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权,直属内蒙古自治区领导。盟政府设在海拉尔市。

1957年2月21日,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1日,撤销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改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派出机构,设行政公署于海拉尔市,改称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 。

1958年8月20日,内蒙古党委批复呼伦贝尔盟乌兰浩特市并入呼伦贝尔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对外仍称乌兰浩特市。1964年7月20日改为乌兰浩特(镇级),隶属呼伦贝尔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1965年8月,呼伦贝尔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划归哲里木盟(后撤盟改设通辽市)。

1967年12月20日,建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为临时权利机构,行使原呼盟行政公署职权。

1969年7月5日,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但呼伦贝尔盟的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划归吉林省白城地区管辖。黑龙江省呼伦贝尔盟辖2市、12旗。

1970年4月,将黑龙江省呼伦贝尔盟的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79年5月30日,恢复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7月的原行政区划,将时黑龙江省呼伦贝尔盟、大兴安岭地区的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吉林省白城地区的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从7月1日起正式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

1980年7月,恢复兴安盟建制:科尔沁右翼前旗分出乌兰浩特市,呼伦贝尔盟的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赉特旗、突泉县、乌兰浩特市和哲里木盟的科尔沁右翼中旗划归兴安盟。同年,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直至2001年撤盟设市。

2001年10月10日,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撤销县级海拉尔市设立海拉尔区。

2013年3月6日,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矿区以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备案,由满洲里市代管。

十四个县级行政区的呼伦贝尔

呼伦贝尔市共辖14个县级行政区,包括2个市辖区、5个县级市、4个旗、3个自治旗,分别是海拉尔区、扎赉诺尔区、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阿荣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驻海拉尔区友好六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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