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四全”管住村社用权登上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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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款经谁的手、在哪里购买、谁报的账,甚至1元钱的支出都明明白白。”

日前,永康市江南街道民丰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主任叶均妙说,他经常主动邀请社员参与指尖上的“云监督”,“对我们这个年租金收入有2000多万元的合作社来说,账目公开透明是大事。”

去年以来,永康推行以小微权力清单全公开为核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全纳管为支撑,村级工程项目全规范为重点,农村基层巡察全覆盖为保障的“四全举措”,推动形成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农村基层公权力监督体系。

为明确小微权力的边界,永康制定《村级小微权力三十三条》,列出包括村级重大决策、阳光村务、服务村民事项、村级财务管理事项等11方面33条权力清单,让村干部“按图履职”,让群众“看图办事”,让村监会“依图监督”,并定期召开村务监督质询会,村主职干部主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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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积极深化改革,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全纳管,在不改变村级“三资”权属、不改变监督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把村级财务代理会计业务分离出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相关银行机构代理,让专业人干专业事。目前,全市共代理农村“三资”收入业务45639笔,金额47.01亿元;支出业务108560笔,金额43.12亿元。对147个行政村的26785笔业务进行抽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未新发一起“三资”信访问题。

作者 谭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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