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61期
圍觀!圍觀!
聽說疫情還沒有完全結束
就有人開始喝酒開車啦?
來吧~
趕緊聽聽檢察今日
新鮮推出的洗腦說唱
控制一下體內的洪荒之力
按耐一下瘋狂躁動的心臟!
其實,當前酒駕整治力度已是高壓態勢——“零容忍”,但仍有人不斷觸碰酒駕這條“高壓線”。
2020年1月至今,蘭坪縣人民檢察院共受理審查起訴危險駕駛案件17件17人,提起公訴16件16人,經蘭坪縣人民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11件11人。
一、飲酒駕駛
認定條件:20mg/100ml≥酒駕含量<80mg/100ml,
直接成本: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次記滿12分
二、醉酒駕駛
認定條件:酒精含量≥80mg/100ml,
直接成本: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四、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五、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責任加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禁駕
其他成本:
1.只要是酒後駕車而出現事故,保險不賠。
2.子女可能和參軍入伍無緣,因為你的犯罪檔案會成為他們政審的障礙。
3.沒有子女也不能任性。安保、航空、報考軍警校,都會因為犯罪記錄受限。
4.公職人員更加不能任性,除受到刑事罰外,還將被通報給紀檢監察機關,受到紀律查處。
5.酒駕付出的時間成本是巨大的,二次酒駕或醉酒後開車,即使不發生事故也會失去人身自由,面臨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個月拘役的刑事處罰。
酒駕的成本,你付得起嗎?
聽君一句勸
酒駕靠邊邊
莫要以身試法哈!!!
原標題:聽君一句勸,酒駕靠邊邊!skr~~~
審核:祝小涵
閱讀更多 此時怒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