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6日,在怒江州蘭坪縣檢察院監督下,蘭坪縣森林公安局、蘭坪縣林業草原局新生橋天保所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案件中涉案的2只高山兀鷲進行放生,切實保障了國家重點保護動物能夠迴歸自然、繁衍生息。
年內,蘭坪縣森林公安局多措並舉,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案件,依法向蘭坪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3起,涉案高山兀鷲活體2只。涉案被告人和妹昌、和學昌、和龍啤因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蘭坪縣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到7年不等的刑期,並同時處以高額罰金。依法扣押的兩隻高山兀鷲活體在新生橋天保所的精心照料和管護下,生命體徵已恢復正常,具備放生條件。為了讓兩隻高山兀鷲更好地迴歸自然,蘭坪縣檢察院對放生地點、放生環境進行細緻考察後,連同相關部門對涉案高山兀鷲進行放生。
近年來,在蘭坪縣豐富多樣的野生動物資源背後,是頻頻發生的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保護動物案件,針對這一現狀,偵查機關將會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打擊力度,力求剎住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保護動物的不良風氣,蘭坪縣檢察院也將繼續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緊跟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步伐,促進蘭坪縣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資源永續利用,為全縣野生動物資源的安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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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李宛瑛
策劃 | 王翠雲 楊健鴻
監製 | 肖鳳珍
來源 | 怒江州蘭坪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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