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等“職稱證書”電子化:可直聘為對應職務,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起,天津“職稱證書”電子化,不再發放紙質職稱證書(包含通過“以考代評”取得職稱的人員)。

消防等“職稱證書”電子化:可直聘為對應職務,5月1日起施行!

一、適用範圍 (一)經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核准備案組建的職稱評審委員會 (含用人單位組建的職稱自主評審委員會,下同)評審通過,取得相應層級職稱的人員。
(二)經用人單位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自主聘任,取得相應層級職稱的人員。
(三)參加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的職稱“以考代評”考試併成績合格,取得相應層級職稱的人員。
(四)經市人社局委託國家部委或外省市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且由我市發放職稱證書的人員。
二、制發程序
(一)上傳信息
1.對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在評審結果核準備案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傳至市人社局。
2.對用人單位自主聘任取得職稱的人員,本人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上傳申領證書信息,用人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含檔案存放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下同)逐級審核後,於每月15日前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傳至市人社局。


3.對通過“以考代評”取得職稱的人員,本人接到成績合格通知後,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上傳申領證書信息,相關職稱考試機構審核彙總後,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傳至市人社局。
4.對委託國家部委或外省市評審取得職稱且由我市發證的人員,本人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上傳申領證書信息,用人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後,將相關人員信息上傳至市人社局。
(二)製作證書
市人社局於每月底前核對申領證書信息後,通過職稱管理信息系統生成電子職稱證書(樣式見附件)。
(三)領取證書領證人員可於申領次月15日後,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查詢、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職稱證書。
三、證書效力
(一)電子職稱證書(電子版本和其紙介質打印版本)與紙質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可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聘用)、執業註冊登記、繼續教育等的有效憑證。
(二)電子職稱證書上加蓋“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子印章,載明持證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呈報單位、資格名稱、系列、專業、評審機構、取得資格時間等信息,並按規則生成證書編號。

1.“評審機構”為各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自主聘任單位,或“以考代評”考試機構。
2.“取得資格時間”為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日期,或用人單位自主聘任日期,或參加職稱“以考代評”考試日期。
3.“呈報單位”為用人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檔案存放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4.“證書編號”為字母加數字形式,其中,字母A、B、C、D、E分別對應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員級。
5.姓名中的生僻字將以漢語拼音代替,證書打印後由評審機構在漢語拼音旁手工標註該生僻字並加蓋公章。
(三)電子職稱證書由市人社局統一製作,任何形式的電子再轉換版本無效。
(四)本市今後不再發放紙質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員已持有的紙質證書繼續有效,無需更換。紙質職稱證書遺失後確需補發證書的,可按照原渠道辦理。
四、電子證書信息查驗
(一)查驗本人電子職稱證書信息真偽的,可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或天津人力社保APP電子職稱證書查驗欄目,進行查詢。
(二)查驗他人電子職稱證書信息真偽的,可登錄天津人力社保APP電子職稱證書查驗欄目,輸入相關身份證號、證書編號、持證人預留手機號碼並通過驗證後,進行查詢。

(三)查驗本單位所屬人員電子職稱證書信息真偽的,可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電子職稱證書查驗欄目,進行查詢。
五、有關要求
實行電子職稱證書是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全面推進人社服務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手段。各區、各主管部門、各單位要精心組織實施,認真總結經驗,對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市人社局反饋。市人社局將不斷完善管理體系,研究解決各類問題,確保電子職稱證書發放工作平穩推進。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4月30日止。

去年8月,天津市人社局發佈了《市人社局關於明確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明確了:取得一級消防工程師可直聘為工程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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