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梅豔芳的身世之謎

揭秘梅豔芳的身世之謎

今天跟大家聊的這個歌手是一個樂壇的傳奇人物,一個無人能及的亞洲天后,香港人對她的稱呼是“香港的女兒”,她就是梅豔芳。梅豔芳1963年10月10日出生在香港,是一個歌影雙棲發展的藝人,是香港演藝人協會的創辦人之一及首位女會長。1982年獲“第一屆新秀歌唱大賽冠軍”出道並推出了個人第一張專輯《心債》。1983年,通過唱片《赤色梅豔芳》的主打歌《赤的疑惑》開始走紅,大賣五白金。1985年-1986年跨年舉行了首次個人演唱會,連開十五場,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個唱的場數記錄。同期推出唱片《壞女孩》,首周即賣得40萬張(8白金),累計達72萬張,刷新了香港個人專輯銷量紀錄,在次年 獲頒“IFPI全年最佳銷量獎”。在1985-1989年連續五年獲得香港十大勁歌金曲“最受歡迎女歌星”。梅豔芳的成就讓她在歌壇上的地位首屈一指!她的經典歌曲還有《女人花》、《親密愛人》、《一生愛你千百回》等等。她的成就不僅僅是在歌壇界,在影視界她也是風光無限的,光是憑藉《胭脂扣》這部劇就拿下了金像獎、金馬獎、金龍獎和亞太影展四料影后。還曾兩次獲得金像獎最佳女配角,拍戲涉足文藝、動作、喜劇等各類角色。可以說梅豔芳的一生很精彩,她的多才多藝,她的百變都在人們心中留下深刻的影響。

揭秘梅豔芳的身世之謎

梅豔芳在很小的時候,她的父親就生病去世了,家裡還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生活還是比較艱苦的。當時家裡還有一個小劇院,梅豔芳4歲半就跟著姐姐一起在母親開的劇院登臺賣藝。梅豔芳的領悟力很強,從小就有異於常人的天賦,她從未正式拜師學藝,只靠著在舞臺下看錶演學習就學會了一身本事。梅豔芳的母親重男輕女,在母親眼裡,只有兒子才能讀書識字,女兒們都是生財工具而已。後來劇院失火,母親欠下鉅債,母親便讓梅豔芳姐妹倆白天上學,晚上四處表演掙錢還債。梅豔芳母親脾氣暴躁並且好賭,當女兒掙錢不夠多時,捱打是家常便飯。而當她手裡有錢時,都是拿走給兒子和自己花,從來不在她和姐姐身上花一分錢。梅豔芳11歲時,母親又開了個臨時歌舞團,從此她每天不但要上臺唱歌,還要當服務員,端盤子、打掃衛生。母親還曾經給她們找了個繼父,這個繼父給梅豔芳的童年也帶來了不少陰影,那段日子,她和姐姐睡覺之前會藏一根木棍在枕頭底下,隨時準備跳起來抵抗。 作為一個孩子,梅豔芳是沒有童年的。而她的母親對子女一向疏於照顧,還曾一再逼迫她做她不願意做的事,這樣的家庭環境,只能用十分惡劣來形容。為了擺脫家裡,梅豔芳只有更加努力,終於在1981年梅豔芳參加第一屆香港的新秀歌唱大賽的時候,梅豔芳以《風的季節》獲得冠軍,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梅豔芳開始了自己的演藝之路。

揭秘梅豔芳的身世之謎

梅豔芳成名後她的母親變本加厲,梅豔芳剛走紅不久,她的大哥梅啟明以要做生意為由,找她要200萬投資自己做生意。在當時的香港,一個普通人工資才2000塊,200萬夠買四套房子。梅豔芳當時也拿不出那麼多的錢,母親卻認為梅豔芳紅了家人就都不顧了,連200萬都捨不得拿出來給哥哥做生意。梅豔芳只好咬牙一口氣接了一整年的工作,把報酬都投資哥哥做生意。結果,哥哥騙她生意失敗,錢都賠光了。梅豔芳後來才知道,其實只是虧了20萬,剩下的錢,都被哥哥拿去賭輸了。而讓梅豔芳心寒的是母親的反應,母親覺得梅豔芳太計較,她的錢可以很容易再掙回來。梅豔芳後來說,朋友騙我錢,我不難過,只怪自己不會帶眼識人,可是連家人都騙我錢,我覺得非常傷心。

揭秘梅豔芳的身世之謎

生氣歸生氣,梅豔芳每個月會給母親寄零花錢,零花錢是多少呢,足夠一個普通香港家庭三個人的開支 。但總是私下貼補兒子的母親並不滿足,說這點錢不夠她花,說梅豔芳不孝順。她多次幫母親和哥哥償還鉅額賭債,雖然後來登報聲明不再承擔其兄債務,但因為母親的緣故,根本不可能割捨乾淨,事實上她家人的生活開支,包括幾個侄子外甥的學習開支,一直到死後都是她承擔的,一個女人,要為這麼多事操心,本身就是一種悲哀。梅豔芳曾說,自己只是母親的搖錢樹,沒有任何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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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與劉德華

1999年梅豔芳姐姐梅愛芳查出了子宮頸癌,母親不顧梅愛芳丈夫的反對,堅持不許她做西醫和化療,要其選用中醫偏方。姐姐本就生性善良、性格軟弱為了平息爭吵,同意了母親的意見用中藥偏方治療,不到一年梅愛芳因醫治無效去世。在梅豔芳眼裡姐姐梅愛芳是她唯一的親人和精神支柱。姐姐梅愛芳的去世對她的打擊很大,對母親也開始冷淡。天意弄人,在姐姐死後梅豔芳也接受了檢查,被證實患了子宮頸癌。而她母親的第一反應卻是讓梅豔芳記得把財產留給自己跟兒子。梅豔芳患癌後,隨著病情越來越嚴重,母親不但沒有過來照顧她,反而頻繁的向梅豔芳要安身費。這一切都讓梅豔芳很心寒,她表示不想讓自己的遺產落入哥哥手中,便提前立了遺囑。每月給母親7萬元的生活費,給4個侄子170萬元作為讀書基金,贈給摯友劉培基兩幢物業,其餘的都做了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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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與哥哥

面對遺囑,梅豔芳的母親和哥哥拒絕接受,並開始了漫長訴訟道路。 2004年初梅豔芳還屍骨未寒,她母親就開始打官司,還稱遺囑是梅豔芳神志不清所立,自己應該獨得所有遺產。在母親的一再要求下,法官將其每月生活費加到12萬,但她依然不滿足。這官司一打就是整整10年,為了拿到梅豔芳所有財產梅豔芳母親耗巨資訴訟,最終不但官司敗訴,還弄的自己身無分文。2011年,終審判定母親敗訴,不服氣的她在法庭外掛橫幅抗議。2012年,斥巨資打官司的梅媽因為拒絕支付律師費而被告上法庭,被判破產。梅豔芳母親還帶著她哥哥頻繁開記者會哭訴,說梅豔芳託夢給自己說自己很後悔沒把遺產全部交給她。這樣的母親我真的找不到詞來形容她,真的是厚臉皮!

梅豔芳童年是悲慘的,本是天真爛漫的童年歲月裡,陪伴她的卻是孤單的。從小她就渴望有個正常的家,一個相愛的人,幾個自己的孩子,好把從小自己不曾擁有的,全部都給予孩子,可惜自始至終,她也沒能實現這個願望。她的一生,就像煙花一樣,綻放過,美麗過,可惜一瞬即逝,留下深深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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