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毒瘤:非法集资的前世今生

经济毒瘤:非法集资的前世今生

刚刚过去的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与此同时,各传统媒体、新媒体也纷纷开展了各种主题宣传月活动。作为理财规划师和自媒体的一员,我也不甘寂寞,遂以时间为轴,通过对非法集资犯罪前世今生的梳理,为您呈现出其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进程中不断变换手法的灰色进化史。

刘景辉|文

01

1983年,无锡市无线电变压器厂。一天下班后,一个老妇人正蹲在厂门口旁的空地上,一边拿笔在小本上记,一边对围着她的工友说:“别急,别急!一个个说!”

这个人叫邓斌,年纪大概五十几岁,能说会道,即将退休。她在本上记录的是工友们托她在海外代买的紧俏物资。之所以工友们纷纷把钱交给我她,是因为她对外宣称老公是海员。而且之前确实帮很多人买到了心仪的物品。

随着找她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为掩盖自己的谎言,只得到黑市上高价购买,然后向更多工友集资以填补窟窿,后因几个一直等不到货的人举报而被开除。之后她就销声匿迹了,也有人说她去了深圳。

1991年8月8日,借着这个黄道吉日,已过花甲之年的邓斌杀回了无锡。当天她的新兴公司成立并广邀宾朋,只要到场,人人一个288的大红包。要知道那可是在九十年代初,红包造势非常成功,一时间新兴公司人尽皆知。

坊间传言,邓斌1985年去了深圳后认识了几个有背景的官面人物,并以经营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疗用品发了家。

事实上,她在深圳的生意是以医疗用品为幌子四处拉投资,并承诺60%以上的年利率。截止到1991年杀回无锡,她的集资额已超过了3个亿。

经济毒瘤:非法集资的前世今生

回到无锡后借助成功的造势,邓斌迅速编织了本地关系网,同时打造以几个高官夫人和企业高管为核心的集资团队。仅仅在1992年全年,她和她的团队就集资了将近7个亿,月均进账5000多万。

此时的她俨然成了无锡的财神奶奶,只要帮她集资就能成为百万富翁。在这些风光背后,只有邓斌自己知道,因为承诺的收益过高(最高的年利率达80%),资金窟窿是越补越大。一旦没有后续资金融入,必然崩盘。

截止到1994年8月邓斌被捕,仍有高达12亿的亏空无法弥补。1995年11月24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投机倒把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五罪并罚,判处邓斌死刑。由此,邓斌和她的新兴公司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非法集资第一案(也有沈太福的长城机电公司是非法集资第一案之说)。

可能有人已经注意到了,邓斌是以受贿、贪污等罪名被判的,因为当时还没有非法集资相关罪名。此案后不久,相关法律正式设立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因此,1995年也被称为“中国金融立法元年”。

1998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中,官方正式启用了“非法集资”一词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官本位思想仍很严重。这个时期的非法集资犯罪特征是:处于民间借贷向非法集资的快速过渡期,老百姓更相信政府官员。所以非法集资者利用官员或官员家属为其背书,根本不用刻意包装,就高返利一点就引得普通民众和部分单位趋之若鹜。

简单粗暴,却有奇效。

02

2000年,湘西吉首新城建设方案已定,但因湘西贫困,建设资金筹措一直是个问题。正在吉首政府一筹莫展之时,一个叫曾成杰的人的出现让搁置已久的新城建设方案有了转机。经协商,曾成杰获得自治州图书馆、体育馆、群艺馆等多项重点项目的建设开发权。

然后,在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背书和包装下,曾成杰的非法集资犯罪以“参与重点项目开发协议书”为幌子粉墨登场。用不低于20%的年化收益率为诱饵,向社会大众公开集资。

2005年时,他的资金链已经非常紧张。为填补亏空,只有想方设法集更多的资,甚至把月利提高到10%(不可思议)!同时,把集资区域扩展到省会长沙及附近大中城市。2008年初,曾成杰的开发公司出现付息困难,同年9月彻底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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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非法集资总额将近40亿,涉案集资户近3万人。我在想,3万人都没一个人察觉月利10%(年化收益120%)背后的疯狂和风险吗?!还是有人明知道有风险还抱着“赌博”的心理搏一把呢?个中滋味,也许只有在资金崩盘后方能深刻体会。

这个时期的非法集资犯罪已经从东南沿海慢慢向内陆欠发达地区转移。非法集资活动往往起源于经济发达地区,却在广袤的中西部贫困地区发展壮大。而且在这一时期,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房地产及相关领域成了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

03

2010年,天津活立木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成立。在没有取得有关部门批复的情况下,面向全国大肆兜售其编造的“虚假项目”,同时大量招收有客户资源的私募基金从业及代理人员,并设计了一套上下线、层层提成的传销经营模式。

公司的法人通过包装自己的身份,对外号称是国家某领导人的亲戚,并宣称其管理的私募基金有红头文件做担保(保底30%-108%的年化收益),无任何风险,稳赚不赔。短短一年半时间,该公司的集资诈骗金额高达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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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至2012年期间,这种打着“私募基金”旗号的投资公司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私募”二字成了骗子们最冠冕堂皇也最具欺骗性的障眼法,仅天津一个城市就有上百家类似公司被查处(天津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非法集资套用新概念并与传销模式相结合,标志着非法集资形态从之前的房地产等传统行业进入到金融领域。投资理财成了不法分子的惯用招数。从这个时期开始,非法集资的形态更复杂,普通大众更难识别。

私募基金是指以不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特定对象是说除了资金量的要求外,还要具备一定投资理财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独立分析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如果是公开向大众募集,明确承诺保底收益的所谓私募基金一定有猫腻,千万别碰。

04

2014年7月,钰诚集团的P2P网贷平台“e租宝”打着“网络新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的宣传口号高密度覆盖线上线下。短短一年多时间,“e租宝”共推出了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至2015年12月被查封时,“e租宝”以高息为诱饵,通过虚构编造融资租赁项目,非法吸收和诈骗社会公众资金,非法集资总额已达7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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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讲,融资租赁公司赚取的是项目利差,平台赚取的是中介费;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有预谋的“空手套白狼”的骗局。骗子们通过假项目骗取公众资金,然后经层层转账进入私设资金池或实控人掌握的资金账户。

这个时期的非法集资活动已经借助互联网从线下走到了线上,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和P2P的幌子,通过自融资和设立资金池来达到非法集资以及侵占的目的。

互联网新型非法集资,大大降低了揽客集资成本,所以出现了很多“一元起投”的非法集资模式。这种资金量小但涉及人数众多的非法集资其实隐蔽性更强,查处起来难度也更大。

05

本文尝试沿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脉络,以时间为轴,从八九十年代非法集资的起源讲起,按照不同时期非法集资的形态和变种,通过对不同阶段代表性案例的解析,为您呈现出非法集资活动花样不断翻新的灰色进化史。

“非法集资”一词从1998被正式使用,其形态和活动经历了从初期的商品生产和贸易领域到房地产领域的转变;经历了从传统行业向金融行业的转变;经历了线下向线上互联网金融的转变。每一次的“华丽”转身,都意味着又一轮的“割韭菜”狂欢的开始。

近年来,非法集资借用慈善养老,区块链,互联网金融,绿色产业等新概念新科技手段,通过对自己和平台的深度伪装,让普通投资者更难甄别。但万变不离其宗,我们从邓斌的非法集资第一案到“e租宝”平台的爆雷中都能找到一个共性:高息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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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采用哪种伪装和套路,都是通过许诺高息返利来实现侵占或诈骗你本金的这个最终目的。普通大众在面对非法集资骗局时,一定要记得以下几点:

1、年利率明显高出银行普通理财产品很多的,一定要留心。特别是老年人更要远离高收益类金融产品。

2、遇到看似简单,但又不完全懂的投资理财新模式时,要有危险意识,并刻意强化和放大这种不安全因素,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3、控制自己的欲望和贪念,决定是否投资时要冷静,学会等一等。不要有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

4、有疑问时,记得多向身边人或相关领域专业人士请教。平时也要多学习投资理财的专业知识。

远离和防范非法集资,从我做起,从提高风险意识做起,从远离高息诱惑做起。

力橙财经,为您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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