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暴力裁員,華為員工離職被羈押251天,

“華為員工251事件”發酵後,網絡上關於被起訴後無罪釋放的離職員工為什麼沒有機會取保候審,而是一直被羈押話題下,曾夢詢問當時押送其的李警官類似的問題,李警官回答曾夢:“可以,但是不會批。申請取保是你的權利,而批不批是他們的權利。”

李洪元詳述事件細節和個人訴求

問:這件事是你自己主動曝光的嗎?為什麼8月被釋放,現在才被曝光?

李洪元:不是我主動曝光。我8月被釋放,但拿到國家賠償是在上週三。網上被曝光的是《刑事賠償決定書》,那是上週才有的文件。

拿到賠償後,我挺開心的,就把這份決定書分享到了華為離職員工維權群裡,期望有人能幫忙發到華為心聲內網,以恢復名譽。結果不知道是誰發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著急。

問:為什麼從華為離職?

李洪元:在逆變器部門工作期間,我發現了一些問題,並在2016年11月21日以“一名華為員工”的身份向集團投訴郵箱發了匿名郵件,當時沒人回我郵件。但2017年3月,公司審計組還是到逆變器部門開展了調查,當年6月,我被解除管理職務。2017年12月,人力資源部的袁某來找我,說你的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想和你續約了。

問:賠償具體是怎麼談的?

李洪元:是在2018年1月31號,網絡能源產品線的HR的何某來跟我談,給出的方案是N+1(含年終獎),我不認同這個方案,提出了2N,最後他們很爽快的答應了,雙方簽署了離職協議。

談判過程長達兩個小時,中途有說有笑,我沒有任何敲詐勒索的言辭,也沒有提到之前舉報的事情。

問:最終你收到了多少賠償?這個賠償與你們之前協商的數字符合嗎?

李洪元:2018年3月8日,我來深圳簽了確認書,當天下午收到由何某秘書周某私人賬戶轉來的大概30萬元。但當時答應我的年終獎沒給,所以我在11月7日那天起訴了華為,我想拿回我的年終獎,總共20餘萬。

問:你因為年終獎這件事起訴華為,是你被抓的導火索嗎?

李洪元:不清楚,但我在12月16號這天被抓了。

問:能談談被抓的過程嗎?

李洪元:被抓的時候我還在睡夢當中,家裡被搜查了。警察告訴我,華為報了案,抓我的原因是我涉嫌職務侵佔。但我到了派出所以後,我的罪名就變成了洩露商業機密。

問:你有過洩露商業機密的行為嗎?

李洪元:我認為我沒有。華為向警察出示的證據是,我曾經把華為系統內部的文件拷貝出去了,還說我打印了一些內部資料。我確實有把華為文件拷貝出去的行為,但我拷貝的都是給客戶看的宣傳資料,沒有密級的,而且是得到了領導同意的。至於打印的資料,有成百份了,但都是工作需要。

問:你在之前的採訪當中說,你妻子在4月份的時候提交了你和HR的錄音,為什麼直到這個時間點才交?

李洪元:4月16日,檢察官第一次來找我,我才得知華為的HR何某說我敲詐勒索30萬,這是我被抓的原因。第二天我見到我的律師,讓她轉告我的妻子去找錄音,並在4月把錄音交給了檢察機關。

問:有人質疑你當初的舉報動機不單純,你怎麼看?

李洪元:社會的運行規律是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通過為別人提供價值來實現自己的價值。舉報這個事情本身對公司是有積極作用的,甚至某些時候還設置了獎勵和對當事人的保護措施。因此想通過舉報獲得一個和高層對話的機會,並不違反道德和法律。

問:你現在還有什麼訴求?

李洪元:我還是希望和華為溝通,最好是任總能夠親自來和我溝通。

12月2日晚間,華為終於發佈聲明回應此事稱支持李洪元起訴華為,華為有權利,也有義務,並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但未對事件本身做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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