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場上為什麼不能隨意撿敵方武器?

奇葩瞄會談

戰場是生命的抉擇地,武器是戰士的護身符。戰爭是殘酷的,血雨腥風、槍林彈雨,殘留在戰場上的不僅是一具具屍體,還有一臺臺槍械武器。而對於敵方的武器,卻不能隨意撿起。原因大概如下幾點:

1、防止內訌——重要級別:五顆星 ★★★★★

自古以來,不論家庭、團隊還是軍隊,最忌諱的是同室操戈,戰爭中更是怕這個。


如果戰爭中撿起敵方武器使用,可能會造成被打成篩子的悲催結局。因為在真正的戰爭中,那麼多士兵,即使在人群中看了對方一眼,也是像臉盲症一樣,都是彼此的路人甲乙丙丁;即使相遇了也是擦肩而過,誰也不認識誰。

再加上戰爭中每個國家的軍隊都有統一的戰服、糧食、裝備、武器,和敵方使用的武器不同,而每個武器射擊出的聲音也不同。士兵是需要通過武器的聲音來判斷、辨別敵人方位的。

這種情況下,如果使用敵方武器,很容易遭到自己隊友們的掃射,沒等為國捐軀,先讓自個家隊友給埋了。

都起內訌自相殘殺了,這仗還打什麼打,直接被自己人給滅了,以失敗告終。

2、後勤不掛勾不對口——三顆星 ★★★

前面說了戰爭中每個國家的軍隊都有統一的戰服、糧食、裝備、武器,和敵方使用的武器的不同導致就算撿了敵軍武器,子彈不一定有啊,零件維修也不一定有啊。而且為後勤採購彈藥增加了很大難度。這武器沒了用,就成了廢品,增加了戰鬥載重。


3、“羊入虎口”——五顆星 ★★★★★

槍林彈雨過後,擊敗敵軍。你不知道戰場上遺留下的武器是敵人撤退時故意做了手腳,或是哪位戰士詐死,在武器旁佈置詭雷,同歸於盡之勢。如果貿貿然撿起武器,不光自己的小命嗚呼,一大片的戰友也都隨著西去了。


4、自家技術不達標,傷已——三顆星 ★★★

有些武器使用方法和自己的完成不同,即使撿了,用不好,還可以傷害到自己與他人。

戰場上不能隨意撿敵方武器,已經在有些國家的軍隊中有明文規定了。哪個國家也不允許自己的士兵、軍隊力量無故被削減。

當然,也有時候是需要使用敵方武器的。


比如搞潛伏的國家派自己的人在對方軍隊裡;

比如國家武器相對落後,像電視劇中經常看到收拾戰場繳獲槍支歸自己國家所有(排除隱性危害、當時敵軍還沒那麼雞賊);


比如手中的彈藥不多、被包圍等如此困境,想要最後奮力一博才無暇考慮這武器是否有問題......

不管怎樣,戰爭都是世人所不希望看到的,願世界能夠和平,百姓能夠安居樂業,地球能存活長久!



有書共讀

現在的許多抗日電視劇中,士兵們槍支彈藥用完以後往往都會撿起地上敵人留下來的武器繼續使用,其實這是不對的,在真正的戰場上,士兵是不能隨意撿起敵方武器使用的,箇中原因可能關係士兵們的生死和戰爭的走向。


大家都知道不同的國家,不同的軍隊在作戰的時候配備的武器彈藥是不同的,而不一樣的槍支發出來的聲音必然是不同的,比如AK和M4。而雙方打起來的時候,士兵們基本上又是藏在掩體的後面,所以雙方士兵都是“未見其人,只聽其聲”,這樣的結果就是士兵們判別敵我,有時就是靠著槍聲了,這時候你要是拿起對方的武器可能就會被自己人給殺了,越南戰場上,美軍就是這樣被誤殺了不少。

除了這個原因還有一點在於槍支彈藥不對頭,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比如你用的是5.56子彈,只能用在scal和m4雙槍,不能用在AK槍上。你要是撿起了ak,子彈在槍林彈雨的戰場上,後勤沒得補充,難道還低頭撿子彈嗎?


當然情況也不是絕對的,比如特種兵作戰的時候,他們單刀直入,後勤註定是跟不上的,這時候如果沒有子彈就只能拿對方的槍用了。這一點主要還是特種兵之間會時刻保持通訊,隊友的位置大家都知道,所以不必擔心會隊友誤殺。

其實在我看來,真到了生死關頭,有武器肯定就拿著就上了,誰還在意是自己的還是對方的,保命才是最重要的。


一樹梅花一放翁

撿不撿武器也是看什麼時候,在抗戰時期,咱們八路軍主要的武器來源還真的就是靠戰場上的繳獲來得。自產和購買的還真不多。

但是等到了當今的現代戰場上,大多數時候是不允許撿武器的,這是戰鬥紀律的規定。其

原因主要是有以下幾點:

1、容易造成誤判

因為制式槍支型號、口徑、彈藥材質不同,在開槍擊發的時候,槍口暴露出來的槍焰以及槍聲是完全不同的。再加上現代戰場上,由於大家都是處於互相隱蔽的狀態。因此很多有經驗的老兵,都是靠聽槍聲和槍焰來判斷開槍的人是不是自己人。

所以原因就很簡單了,如果你拿著敵人的槍支開槍的話,不僅會引起身邊戰友的緊張,而且其他附近沒有看到你的戰友很容易就會造成誤判,搞不好就會朝你所在的位置丟手雷或者開槍,到時候就會造成很嚴重的誤傷。所以大多數情況下,士兵撿到的敵軍槍支一般都是禁止使用的。

2、彈藥型號不對,供給不方便。

在二戰時期,因為槍支口徑大多數都是7.62mm口徑,因此在大戰的時候,就遇到了一個事,那就是當敵軍進攻時,繳獲了自己的彈藥物資,有的很方便的就直接拿起來給自己的槍使用。

在二戰以後,這個問題受到了世界各國的關注。因此從二戰以後,世界上在就出現了不同口徑的槍支。比如北約就是使用的是5.56mm口徑彈藥,而俄羅斯使用的是5.45mm口徑彈藥,中國的是5.8mm口徑彈藥。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其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為了讓進攻方的軍隊在己方陣地上繳獲的槍支彈藥無法順利補給。既然槍裡沒有子彈,那麼撿了來除了增加負重一點用處都沒有,所以也就沒有必要撿了。

3、戰鬥陷阱

這種事情在二戰蘇德戰場上就經常出現,後來在越戰戰場上出現的次數也不少,那就是有經驗的老兵,使用手雷或地雷和沒有子彈的槍支做陷阱。就是在地上先埋一個手雷或者地雷,然後上邊放一把槍,兩者用細線連好,當敵人看見有槍支撿起來的時候,就會引爆下面的手雷或者地雷,造成人員傷亡。

這種事情二戰時期的蘇軍和越戰時期的美軍都遇到了不少,並且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人員傷亡,因此在後來的作戰手冊中,一般都會提出,禁止士兵隨意的撿拾丟棄在地上的槍支,以免造成誤傷。

當然了必要的戰場打掃還是要的,不過那一般是在有防備的情況下做的事情,而不是隨意的去撿槍支。

在戰場上信息瞬息萬變,所以儘量少動,不要什麼東西都好奇胡亂碰觸,是保命的不二法則,有的時候不去撿這些遺棄在戰場上的槍支,並不是因為喜歡浪費,而是有的時候需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不然的話造不必要的非戰鬥傷害,那對於國家是一大損失,而對於自己就是一生的痛苦傷害了。


落下m

路過此地,多說幾句!

這個問題要分成兩個方面來回答!

一個是必須要撿!另一個是不允許撿!

一、先說必須撿的:

1、 對於一個沒有軍工後勤的軍隊來說,繳獲敵人的武器是擴充自己實力的最主要的來源!

“沒有吃沒有穿,自有那敵人送上前,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

“蔣介石這個'運輸大隊長'會給我們送來大炮和彈藥!"

像這樣的臺詞不斷的出現在歷史劇中,確實當時也是這樣的!我們這支戰無不勝的人民軍隊在建立之初時的裝備的來源主要就是依靠的繳獲!

2、 在土地革命時期我們的軍隊的裝備100%的依靠的是繳獲。紅纓槍、大砍刀是當時的主要武器,隨著戰鬥勝利後的武器補充才有所壯大!幾次革命關鍵時刻面對隊伍中有不堅定者離開時,我們的先輩領導者常說的一句話是:‘人可以走,槍必須留下’,在那時帶槍當逃兵是罪無可赦的!因為我們的武器都是依靠鮮血和生命來獲得的!

3、 在抗日戰爭時期我們的軍隊有了自己的兵工廠,也只是以修理為主!沒有完全的製造軍械的能力。利用報廢的槍支火炮的零件再組裝新的武器,當然這種武器的精密度和可靠性及壽命很低!我們的戰士在戰鬥結束後會收集彈殼和彈頭,回去後再次裝藥!這樣的槍彈的槍口初速低,只能在近距離產生殺傷效果,並且在遠距離時會有嚴重的偏離!自己鑄造的手榴彈經常會有臭蛋或只是炸開兩半的現象,起不到大的殺傷效果!所以在那時候只有老兵、神槍手才會配給原裝彈藥和手榴彈!

繳獲才是我們當時的對武器獲得的最主要來源!那時候的國際援助包括前蘇聯的對華軍援都給了國名黨軍隊!我們本著自力更生的不屈不撓的精神來擴展壯大自己!

4、解放時期時的繳獲也不是隨意的使用的!“一切繳獲都要歸公”這是當時鐵的紀律!主要是因為當時我軍的裝備參差不齊,型號紛亂,繳獲後要統一的整理分配!(舉例:那時的步槍口徑特別的亂,6.5mm、7.62mm、7.7mm、7.92mm、9mm、11.43mm等等這些複雜的口徑)直到抗美援朝初期,我軍的槍械型號還不能實現全軍的統一配置!(例如38軍就是全軍使用日製武器,39軍是使用中正式步槍)

但是在戰鬥勝利後的繳獲也不是想象的那麼容易,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那些歷史戰鬥資料,往往都是擊斃的敵人很多但是繳獲的槍支不多!敵人也是知道失去武器就意味著壯大對手的道理的!寧可丟下屍體也要收回武器!(當然打擊敵人輜重部隊的繳獲會多些)

5、 直到抗美援朝後期我軍採用輪換換裝參戰才完成了輕武器裝備的制式建設!56式槍族是我軍自行仿製製造的第一種制式武器!隨之以後的63式,被糟蹋了。81槍族落後了。95.97槍族等等才完全實現了獨立制式裝備!擺脫了以敵之所有為我所用的歷史!

6、 就這一方面在戰場上撿取武器是必須的,但是在戰鬥結束後是不允許隨意使用的!

就這一點我們偉大的戰無不勝的人民軍隊找世界之林是絕無僅有的!

其他那些沒有軍工支持的他國軍隊都是依靠出賣自己國家的利益和尊嚴及資源來獲取制式裝備的!像45年的以色列、伊朗、伊拉克、埃及、阿富汗、越南等等都是依靠進口或換取!

二、不允許撿!

1、從一戰開始的歷次世界戰爭和局部戰爭中世界各個主要參戰國家都是有自己的制式武器裝備的。

2、按二戰時期的幾大巨頭來說!

美國的M1步槍槍族,勃朗寧機槍都是使用7.62mm槍彈,湯姆遜衝鋒槍、M3衝鋒槍都是使用0.45口徑槍彈!

德國的98K,mg34、mg42、MP44等等都是7.92mm口徑!衝鋒槍使用9mm口徑!

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維克斯7.7mm機槍、7.7mm布倫式輕機槍都統一了口徑!

蘇聯使用的莫辛納甘步槍、PPSh41式衝鋒槍、捷格加廖夫輕機槍、M1930式馬克沁重機槍都是7.62mm口徑!

小日本的38式和歪把子及仿製的zb26機槍都是6.5mm。

這些國家都統一了槍械口徑其目的最主要的還是為的後勤供給的統一性和便捷性!另外與敵對國的槍彈口徑不能一樣,也是考慮到己方武器被地方獲得後會因為彈藥不通用而無法長期使用!(這裡說下美國的7.62mm和前蘇聯的7.62mm雖然口徑一樣但是彈丸長度和彈殼尺寸是不一樣的,不能通用!美國7.62*51mm,蘇聯7.62*53mm)

這些國家在步兵戰鬥條例中明確的規定士兵在手中武器及彈藥確保使用的情況下不允許在戰鬥中撿取地方武器使用!

其根本原因就是避免傳達戰場錯誤信息,每種槍支在擊發時所發出的聲音是不一樣的,甚至是差別巨大,稍微有戰鬥經驗的士兵就能根據槍聲的不同辨別出使用的武器及距離!如果隨意的使用敵方武器射擊會造成戰場信息混亂,甚至造成己方互殘!

再有就是戰鬥班組的武器配置是經過科學配置的,彈藥基數是根據戰鬥任務不同而變化的。一個戰鬥班組間的戰術戰鬥配合中互相的支持彌補彈藥是經常的事情。如果有成員使用繳獲武器戰鬥,在彈藥互補上會有混亂狀態,這是絕不允許的!(除非是彈盡援絕之時)

還有就是在己方裝備充足的情況下過量使用敵方武器,會造成士氣下降(敵人的武器好,自己的武器不如人家會有恐懼感)!

在越戰中,確實出現了美軍撿取越軍的AK47使用的情況。但這種情況被美軍高層即使制止了!因為越戰初期美軍使用的的M-14步槍的使用效果確實不如蘇制的AK47,但是美軍及時換裝了M16步槍,並及時根據戰場實際情況作調整在1967年正式裝備了5.56小口徑步槍M16A1。開歷史先河!

在當今世界之中槍械的發展已經形成了盟國之間的通用,敵對國之間的絕對獨立!

5.56mm是主流,世界大多數國家的統一口徑!

4.45mm是對立,前蘇聯及俄羅斯的必須堅持!

5.8mm是創新,崛起的新生力量!

7.62mm好像是中流砥柱,若干年內不會消失!

三、還有一種就是撿不撿無所謂!現在在非洲的一些衝突地區,衝突雙方的武器都差不多是一樣的(AK47),所以撿起來和扔掉的都一樣,哈哈,無所謂了!


杜陵閒人

首先這是一個原則問題,我們都知道,軍隊有命令,有紀律,在實戰過程中,就算是自己的槍不見了,也不能去撿敵方的武器,因為如果你撿了敵人的武器,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比如你的隊友分辨不出來敵我槍聲,這樣會造成大混亂,分不清楚你是敵人還是友軍。也有一種情況就是混戰中你撿了敵人的武器,打完子彈後,找不到敵人槍支匹配的彈藥,這樣會讓敵人有時間殺死你。

所以說,無論什麼戰場,都不能撿敵人的武器來使用,因為會存在很多的問題。


剪梅煙驛808

第一個不建議撿敵軍武器的理由,很可能被佈置成詭雷,撿起來,嘭!不但自己危險,還可能連累隊友。

第二個不建議撿敵軍武器的理由,撿起來如果不用兩下過過癮,也有點對不起自己,如果要使用敵人的武器,那麼問題就來了。從敵人那裡撿來的武器,彈藥不容易獲得補給,爽幾槍就成燒火棍了,沒啥必要。另外,每種武器有有自身獨特的彈道特性,撿起來,也不一定就能打的準。

第三個不建議撿敵軍武器的理由,就是敵我識別的問題,並不是每個士兵都有夜視儀,黑夜中作戰,很多時候是憑藉槍聲來判斷敵我方位的。我們正端著槍衝的起勁,突然背後響起一陣敵人武器的聲音,容易被誤傷。


老霍家那小勇

看情況吧,一般來說主要考慮幾個因素,一個是當心對方倖存人員佈置的陷阱,另一個是擔心在情況不明時使用敵方武器有被誤傷的風險,比如越戰回憶錄《we were soldiers》(我們曾經是戰士)裡描寫過抵抗北越人民軍夜襲的場景,照明彈熄滅後,有時候只能靠AK的聲音、火光和哨聲來判斷人民軍的動向,要是己方陣地上突然傳出AK的聲音,嚇到自己人不說,搞不好幾梭子和手雷就一起過去了。

當然,事情並不是絕對的,戰場上使用敵方繳獲武器的情景也不少見,視具體情況而論。


深藍防務

一支裝備統一的軍隊,有完整的軍工體系的軍隊是不會去隨意撿敵人的武器的,除非遇到了像槍械損壞這種情況才會換敵軍武器。而一般像我們抗戰時期的軍隊,是一定會不放過一顆子彈的,原因就是自己沒有啊!

《亮劍》中李雲龍說:“當年每人給五發子彈,就敢攻打縣城。”這絕對是沒有誇張,當年有規定三槍不見肉,那是要挨批評的。

而在抗戰最艱苦的時候,三個戰士才能分到一條槍。所以李雲龍問旅長要槍的時候,旅長才會說有本事你李雲龍自己搞去。

所以李雲龍非常貪裝備,幫助楚雲飛剿滅叛徒,順手就拐走了人家兩個營的裝備。要知道那可是美式的,和李雲龍手裡的傢伙可不一樣。可這種情況在當時,十分常見。解放戰爭中,我們還是萬國牌裝備,等到建國後,部隊才完成統一軍服和裝備。


小司馬遷論史

看多了抗戰電視劇,我們經常能看到抗戰英雄打完子彈後,撿起敵人武器繼續戰鬥的橋段,讓觀眾不得不佩服,真是戰鬥力強勁,一個能打十個。

那麼在真實的戰場上,撿到敵人的武器能直接使用嗎?

首先,我們都知道軍隊是有編制的,從服裝到槍支武器都是有著統一的規定。

那麼如果隨意撿起敵人的武器使用可能會讓己方的戰友誤判。

因為不同的制式槍支所發射的聲音會不一樣。在在陣地戰時,突然己方槍聲消失,響起的都是敵方槍聲,換作是你,慌不慌?刺激不刺激?會不會造成誤判,以為己方戰士已經戰死?

而且這點早就被二戰時的德軍想到了。

針對有些士兵不注意撿起槍支的情況,德軍便在這些槍支上面大作文章,看似隨意丟棄的槍支下連接的可能是地雷引線,當士兵把丟棄的槍支撿起來的時候就會爆炸。所以可害苦了那些打掃戰場的士兵,看到擺放詭異的槍,撿還是不撿?

而且呢,敵人的武器你是未知的,你根本不知道你的哪一步操作可能就會產生很大的危害。

或許大家是看多了抗戰片,我們的八路軍因為貧窮所以這武器也是千奇百怪,沒有一點統一,然而那都是電視劇,真實的戰場可不允許這樣做。

除非是彈盡糧絕,準備與敵人殊死一搏的時刻,否則在戰場上千萬不要隨意撿拾敵方武器。


起音

軍隊在作戰時往往不會撿取敵人的武器,但是在一些極端情況下,或者特殊的作戰要求下,還是需要撿取敵方武器的,具體要根據作戰的實際情況考慮。

一般而言正規的軍隊是不會撿取敵方的武器的,比如美軍不會撿取AK47步槍使用,俄羅斯人也不會撿取繳獲的M16步槍,這其中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作戰體系不同,這些武器難以發揮作用。

各國都擁有自己的武器彈藥裝備體系,而這隻適用於自己軍隊使用,比如美國人的5.56步槍彈,12.7毫米機槍彈,120毫米坦克炮彈等等,到了俄羅斯那邊會成為廢鐵,因為無法使用。而繳獲了步槍之類的同樣如此,一個問題就是沒法使用,彈藥打完很難得到有效補充。畢竟作戰時己方後勤送來的彈藥無法使用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

而且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敵我識別。武器之間的外形,發射時的聲音等是有所區別的,而這是區分敵我的重要信息之一,如果使用了敵人的武器,很有可能招致友軍的火力,這就得不償失了。

當然,實際作戰中往往也會出現使用敵人的武器的情況,原因也很簡單,主要是缺乏火力,缺乏武器,或者緊急情況等等。比如抗戰中,一些中國軍隊使用的就是日式武器裝備,原因就在於中國軍工生產能力差,即使是敵人的武器也得充分利用。再比如蘇聯波波莎衝鋒槍,由於德軍基層火力不足,一些人直接拿起了蘇聯衝鋒槍,極大的增強了火力。

在一些緊急情況下,也有直接使用敵人武器的情況,比如被包圍,無法獲得補給,只能使用敵人的武器來補充火力。

還有就是一些作戰因素,比如美軍海豹突擊隊,在越戰中就曾用過越南人的RPD機槍,不僅潛入作戰時補給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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