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汉拿出85年前“欠条”,红军借款400大洋,如今应还多少钱

2015年,一名平凡的湖北农民拿出了一张时隔85年之久的欠条,欠条上的签名印章是红亿军第七大队孝感县第一分队队长凃杏,借款金额400大洋,欠条的主人名叫杨明荣,已经70多岁了,他表示当年红军下乡,为了支持革命工作,杨家把之前做生意攒下的和亲友资助的400大洋全都给了红军,这也引发了大家的疑问,为什么红军会向百姓借钱呢?


湖北老汉拿出85年前“欠条”,红军借款400大洋,如今应还多少钱

实际上,这是由于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所导致的结果,由我党发起的土地革命,自1927年开始在民间迅速展开,我党的武装力量就此和人民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1929年,各地建立革命根据地,并整改部队形成第一只红军部队,不过部队武器不足,粮食不足,很多根据地的老百姓深知红军的困难,就会自动自发的贡献出自己家中的粮食、钱财等支援红军,



不过当时军令如山,命令他们不可以随便去接纳百姓的财产,即使是在穷途末路的时候,也一定要给百姓打下欠条,将来一定会偿还,所以红军每接收到或必须要借用百姓的钱粮,一定会打下欠条,约定日后奉还。


不过可惜的是,很多借贷者最终都光荣牺牲在保家卫国的战争中,所以也有很多欠条没有兑现。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也下发了通知,让各地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回收欠条,将所欠物资还给百姓,不过有一些偏远地区并不知情,所以欠条才会保持这么长的时间,如果这张欠条通过权威部门的鉴定确认是真品,那么按照当时的购买力计算,以上海一斤大米6分钱为例,1块大洋价值16斤大米,现在的大米三四元一斤,所以现在的五十元约等于一块大洋,考虑到其他因素就是百元一枚大洋,也就是说国家要赔付给杨明荣4万元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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