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老闆哭訴心酸淚:我好心搞股權激勵,員工卻這樣對我!寒心!

“股權激勵”實施後,員工為何辭職?

股權激勵是企業留住人才,激勵人才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可是有一小部分企業在實施“股權激勵”後,不僅員工的責任感,積極性沒有提高,而且還出現了員工離職的情況。對此,部分老總感慨道:“我好心搞股權激勵,為什麼核心員工卻辭職,讓我心寒!這到底是為什麼?” 下面筆者就帶大家從下面的案例中,深度解析不少老闆實施股權激勵,把自己坑哭的真相。

東莞老闆哭訴心酸淚:我好心搞股權激勵,員工卻這樣對我!寒心!

案例介紹

2016年,李總在東莞某旅遊景區附近開了一家特色酒店,第一年生意還算是很不錯的,淨利潤高達300萬。年底的時候,李總展望2017,定了一個來年的目標:要實現淨利潤翻倍。期間,李總聽朋友說股權激勵能夠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從而大大提高公司的賺錢能力。於是他就把100萬利潤拿了出來,在年會的時候,按職位的高低直接就獎勵給了員工。

不料2017年,李總酒店周邊的幾條街上開了不少賓館和民宿,這讓李總的生意頓時就變得冷清了不少。李總以為員工拿到了那麼多的提成,肯定會為酒店盡心盡力,一起渡過難關,沒想到員工的工作一點都不積極,甚至幾位核心員工還向他提出了辭職要求,這實在讓李總很受傷,後來李總向朋友哭訴,我好心搞股權激勵,核心員工卻辭職!這是為什麼?

東莞老闆哭訴心酸淚:我好心搞股權激勵,員工卻這樣對我!寒心!

案例解析

在上面的案例中,李總實施股權激勵之所以沒能夠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凝聚人心,反而核心人員還提出了離職要求,主要原因是李總在股權激勵的操作上,出現如下幾點的錯誤:

1、激勵目的不明晰

股權激勵的目的是要調動員工未來的積極性,而不是對員工過去表現的犒賞。李總在年會上把100萬分給了員工,這會讓員工對這種激勵形式產生誤解,有的員工會認為李總給自己發錢是對自己過去一年表現的獎賞,也有的員工會認為去年公司肯定賺了很多錢,所以才會發錢作為福利。當員工把這種激勵當成了發年終獎或是年終福利。那麼,這種股權激勵就變成了股權獎勵,成了一種對過去的獎賞行為,而不是一種對未來的激勵行為。

2、激勵設定有問題

股權激勵分配一般是在未來某個時段,公司利潤達到一定額度,員工績效達到一定的指標,才能得到相應的分紅或者股權。李總雖然定了2017年目標,可是下一步他並沒有制定這一年分紅的指標,而是當下就把100萬的利潤拿出來直接就分給員工。員工這麼輕而易舉地得到分紅,積極性又怎麼可能會有一個長久性的提高。這就像有些地方的扶貧工作一樣,越扶越窮,越扶越懶,之所以會這樣,就是因為這些人不用實現任何目標,就能毫不費力地拿到補貼,自然就養成了好逸惡勞的壞習慣。

3、分配形式不正確

股權激勵是根據對公司貢獻價值大小的部門和崗位進行分配,而不是簡單按照職位的高低進行分配。按照貢獻價值比例進行分配,主要是為了提高激勵分配的公平性。畢竟按照職位高低進行分配,多半會讓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核心員工產生不滿情緒,從而出現離職情況。當然每家公司的重點部門和崗位是不一樣的,比如高科技公司和房地產公司,前者偏重於技術部門,激勵的對象主要針對技術崗位;後者偏重於銷售部門,激勵的人群則主要是銷售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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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實操需謹慎

實質上,李總之所以會在實施股權激勵的過程中,犯下這麼多錯誤,主要還是因為他沒有理解清楚股權激勵的真正含義,誤以為股權激勵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誤以為股權激勵就是股權獎勵;誤以為自己把錢分給了員工,員工就會具有凝聚力和積極性。在這麼多誤以為之下,李總親手拿起鏟子挖坑,把自己最初美好的願景給填埋了。

老闆們倘若不想走李總“挖坑自埋”的老路,那就必須意識到股權激勵是一個長期系統的工程,該激勵方案在設計和制定上,是需要考慮多重因素,經過不斷修訂才能最終確定的,絕不是像發工資那麼簡單的事情,絕不能一拍腦袋就做出決定。

倘若您是公司老總,對股權激勵不甚瞭解,那最好還是先向股權激勵相關人士瞭解清楚,再行操作實施,以免後期出現不必要的麻煩,造成不必要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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