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光伏扶贫“三优化”

光伏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种新途径,更是让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贫困户持续稳步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新田县103个贫困村100%建立了光伏电站,全县电站容量规模为10.36MW。今年以来,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坚持把光伏扶贫作为推进产业扶贫的重要路径,一手抓抗“疫”,一手抓复工复产,全力克服困难,坚持光伏扶贫“三优化”,充分发挥光伏扶贫效益。

一是优化收益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新田县出台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要求: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量、收益、土地租金、维护费用、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向村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入归村集体收入,由村集体统筹安排使用;村级光伏电站收入除去电站运维、土地流转租金及缴纳税金后,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公益岗位和资助无劳动能力等深度贫困户,每村要向当地政府、扶贫办上报光伏收益资金使用计划并公示,年终上报光伏收益资金使用公告。

二是优化利益分配。光伏收益专款专用,要突出精准帮扶、重点帮扶,避免以往的“大水漫灌”的扶贫方式,不搞“普惠制”和平均主义,在确保贫困村有一定收入的情况下,对无劳动能力、因病致贫、因学致贫、返贫户等这些关键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卫生监督员或保洁员)劳务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奖补、发展村级小型公益性事业、深度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爱心帮扶几个方面进行分配,所得收益既提高了贫困户的收入,又为其提供了公益性岗位,还发展了村级集体经济。

三是优化“疫”后对策。今年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推迟,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如何确保贫困户不因疫情而返贫,商讨优化贫困户“疫”后增加收入的对策。明确80%的光伏发电收益将用于贫困劳动力公益岗位工资,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外出误工受影响的对象摸底,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农户,设置防疫消杀、巡查值守、宣传疏导等临时性岗位实现增收,保障贫困户不因疫情影响而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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