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費到付時,收貨人拒付運費的,怎麼辦?

文| 王永令律師 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

運費到付時,收貨人拒付運費的,怎麼辦?


物流公司經常遇到運費到付的情況,在承運時被髮貨人告知運費由收貨人承擔。這種方式雖然有風險,但物流公司有時考慮到是個大單或者出於維護大客戶的考慮,也就接下了。

那麼,貨送到後,收貨人拒付運費時,物流公司找誰要運費呢?

從法律上來看,物流公司只與發貨人存在法律關係,即發貨人是託運人,物流公司是承運人,兩者是運輸合同的法律關係。因此,在收貨人拒付運費時,物流公司有權要求發貨人支付運費。

為了能順利要到運費,物流公司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應的證據材料,比如,運單、收貨單等。

有時收貨人拒付運費的理由是貨物有損壞,這時物流公司就需要特別注意。

因為這時向發貨人要運費是,發貨人有可能不僅不給,反會要物流公司賠償貨物的損失。這時,怎麼處理呢?

對於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的,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承運人能證明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時,不承擔責任。

因此,這時物流公司需要看一下貨物的損失,是貨物本身的自然損耗,還是貨物擺放不合理、工人裝卸時野蠻操作、託運人時沒有提醒是特殊物品等造成的。

如果能找到前述這些原因,那麼就不用責任。否則,運費不僅要不回來,而且還要賠償發貨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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