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隐形冠军、 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独角兽企业入库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培育和奖励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青民发字〔2019〕36号)规定,对于优势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被认定为青岛市隐形冠军、山东省瞪羚和山东省独角兽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和300万元;对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省级补助标准给予奖补。

一、隐形冠军企业入库条件

(1)经济效益指标

企业近2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利润率逐年递增,年均资产负债率低于65%。

(2)专业化指标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且上一年度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3位,或为所属业务领域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理事及以上单位。

(3)创新性指标

企业细分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且拥有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两年年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2%以上(含)。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入库条件

已认定为青岛市隐形冠军企业或满足以下条件:

(1)经济效益指标

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指标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3位。  

(3)创新性指标

近2年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已授权或已受理不少于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近2年企业已参与或正在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已设立或正在筹建(申报)研发机构(含: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三、瞪羚企业入库条件

(1)成长性指标

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增长率达标。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7年,上年度总收入在500万元-5000万元(含),近三年收入均为正增长且近两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5%;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9年,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3亿元(含),近三年收入均为正增长且近两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0%;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1年,上年度总收入在3亿元以上,近三年收入均为正增长且近两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5%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5%。

②规模达标。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4年,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4亿元(即4年内突破4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8亿元(即8内年突破8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创新性指标

获得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或主导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上年度总收入1亿元以下,近两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上年度总收入1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

四、(准)独角兽企业入库条件

(1)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成立8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估值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3亿元人民币)的高成长性企业。

②成立5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估值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1.2亿元人民币)的高成长性企业。

③成立3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累计融资规模超500万元美元(或等值3000万元人民币)的高成长性企业。

(2)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

已认定为山东省准独角兽企业,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成立8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估值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30亿元人民币)的高成长性企业。

②成立5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估值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12亿元人民币)的高成长性企业。

五、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的制造业与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申报

申报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生产、经营 5 年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2)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3)企业商标覆盖在国际、国内市场有一定份额,在同行业市场占有率较高。

(4)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企业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至少获得一项发明专利。

本文为捷诚知产第947期知识产权信息分享。

2020年隐形冠军、 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独角兽企业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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