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問題線索的處理規定

第五十四條 對紀檢監察機關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審計機關、執法部門、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信訪舉報以外的問題線索的處理,其他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文源自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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