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山东理工大学一名大四学生虐待流浪猫。在猫还存活的情况下,用剥皮、掏肠、火烧、电击等残忍的方式虐待,并拍摄视频通过网络宣传贩卖 。
惨遭毒手的大部分为学校内的流浪猫,两个月内已有80只被虐至死。
对此山东理工大学回应:是本校的学生,目前该学生已将视频全部删除,事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山东理工大学发布声明后,隔了36分钟,范源庆用微博发了一封致歉书。
其中提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将学校的教育和培养置于脑后,做出残害动物生命的行为,是不可容忍、不可原谅的。事情发生后,学校对我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我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可饶恕,内心充满了自责和后悔,这种行为有损大学生的形象。我诚心接受网友的谴责和学校的批评教育,也愿意承担由此不良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今后,我将做一个爱惜动物的人,来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恳请大家相信我,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
但网友们对范源庆的致歉并不买账,记者注意到,有两万人对此条微博发表“愤怒”态度。
虐待动物,是否有法可依呢?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2019年9月25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74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回应了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关于动物权益,制定禁止虐待动物法的建议”。《答复》表示,对社会公众普遍反对的残忍虐杀动物等行为,由于缺乏相关立法规定而难以实施有效打击,确有必要完善立法。
其中还提到,虽然我们没有禁止虐待动物法,或动物福利法,但虐待动物,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引发社会关注的,法律也不会坐视不理,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记者:秦梦琪
初审:秦梦琪;复审:王欣芳;终审: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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