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四川經濟社會發展成就係列新聞發佈會第三場在成都舉行。
“我省城鄉低保標準低限分別由2015年的4440元/年、2280元/年,調整至2018年的6000元/年、3720元/年,年均增幅11.7%、21.1%。”民政廳副廳長廖永康在回答記者相關問題時說,我省建立起了適應省情的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穩步調整社會救助標準。
城鄉困難群眾尤其是低保戶“四大”收入中,低保等社會救助現金收入佔絕大部分,且持續穩定、穩步提升,對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廖永康表示,2013年至2018年,各級財政投入資金近700億元,全省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全面推進。省政府先後出臺《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四川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等法規政策。特別是2014年,《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頒佈實施,建立起“8+1”的社會救助體系。社會救助廳際聯席會議、縣級困難群眾救助工作聯席會議,“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等機制相繼建立;落實落細脫貧攻堅三年行動計劃,2017年全省實現“兩線合一”,2018、2019年全省農村低保標準穩步超過國家扶貧標準。
民生民政兜底保障成效顯著。全省常年保障城鄉低保對象438.5萬人、特困供養人員48.5萬人。2012年至2018年,實施臨時救助320餘萬人次、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100餘萬人次。138萬貧困人口納入低保兜底保障(其中45個深度貧困縣29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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