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不能”保險“兜底”

本報訊(記者董小芳 通訊員鍾法)步入耄耋之年,兒子遭遇意外身亡,對方又因經濟拮据無法給予賠償。當生活陷入困境的王阿婆接過10萬元司法援助保險金時,老淚縱橫。自2017年底我市在全國首創司法援助保險以來,共有253人感受到了這份溫情。

“在刑事附帶民事的執行案件中,因被執行人確無賠償能力,且司法救助範圍狹窄、救助力度不足等,使得部分涉民生案件‘執行不能’,成為全國法院系統執行工作普遍面臨的‘痛點’。致使被害人及其家屬遭受了身體和經濟上的雙重傷害,影響了社會的平安和諧。”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呂宇介紹,鑑於此,乘著我市建設國家唯一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的東風,市中級法院聯手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寧波銀保監局,領先全國,建立了司法援助保險制度。由政府投保,對部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執行不能”案件,統一由保險公司“埋單”。

“執行不能”,保險“兜底”,開闢了切實解決涉民生“執行不能”案件的新途徑,更是保險參與社會治理的新探索。

在鎮海,張某被機動車撞成一級傷殘,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致使張某一家被高額的醫藥費所累,陷入困境,無奈多次上訪。司法援助保險設立後,鎮海法院努力溝通,為張某申請到了10萬元的頂額賠償,並積極幫其聯繫福利院等機構,張某家屬很是感動,自覺息訪,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計投入保費1265.3萬元,理賠案件117件,理賠金額847.34萬元,受益253人。

接下來,我市法院系統將在拓展保險專項資金來源、調整保險救助範圍、完善制度運行機制等方面進一步著力,並不斷強化保險增值服務,促“結案回訪”“心理干預”等“軟條款”變身“硬槓桿”,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