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行動咋“兜底”?吉林市這個會全說明白了

按照國家和省關於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行動的部署要求,為深入抓好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兜底保障重點工作任務,切實兜實底、兜牢底、兜好底,市民政局、市扶貧辦、市殘聯決定在全市開展社會救助脫貧攻堅兜底保障行動,4月16日,市社會救助脫貧攻堅兜底保障行動專題會議召開,以確保社會救助脫貧攻堅兜底保障行動落到實處,如期打贏兜底保障脫貧攻堅戰。

如何兜實底、兜牢底、兜好底,我市將著重從以下五方面來做:

(一)確保全地區貧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不低於省定指導標準。對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殘人員、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按照不低於低保標準50%的比例增發補助金。

(二)確保貧困人口及時納入政策性兜底保障,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核查排查實現全覆蓋,確保兜底保障政策精準到位,要落實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及包保幹部的主動發現責任,及時發揮政策保障作用,確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三)確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實精準。重點人口符合按戶納入條件的整戶納入,重病、重殘等符合“單人戶”納入條件的單人納入,對其家庭不再進行經濟狀況核對,脫貧攻堅期後納入動態管理。在脫貧攻堅期內,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時,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喪失勞動能力貧困對象獲得的扶貧項目保底收益,暫不計入家庭收入核算範圍;有勞動能力對象扶貧項目保底收益,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以下部分不計入家庭收入核算範圍。對因病支出型且有持續重大支出的貧困家庭,家庭年收入扣減個人自負醫療費用後,人均額度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農村低保保障範圍,享受一年保障待遇並實行年度動態管理。

(四)確保跟蹤服務保障到位。縣級民政部門要指導鄉鎮(街道)進一步完善散居特困供養對象的服務供養協議,確保“一人一協議,人人有服務”。進一步助力“三保障”聯動成效。積極配合衛健、醫保、教育、住建等部門,做好救助對象身份認定等工作。深入開展慈善助醫助學助困活動,持續加大低保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救助力度。

(五)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社會救助工作及時到位。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因疫致貧、因疫返貧的貧困人口納入相應社會救助保障範圍,消除致貧、返貧風險。將因患新冠肺炎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個人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做到當日申請、當日審批、當日發放救助金。因疫情導致家庭困難申請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按照“特事特辦、先行納入”原則,在個人承諾前提下,由村(社區)審核、鄉鎮(街道)審批、縣級民政部門備案,做到當日申請、當日審批,審批後可按當地城市低保標準先行給予1個月臨時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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