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保險資金入市,並不是說說而已


鼓勵保險資金入市,並不是說說而已

3月25日,銀保監會公佈《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目的是規範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發展,統一保險資管產品監督標準,引導保險機構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有效防範金融風險,自2020年5月1日實施。

《辦法》​共八章六十六條,包括:總則、產品當事人、產品發行、存續與終止、產品投資與管理、信息披露與報告、風險管理、監督管理以及附則等內容。不過《辦法》確實內容太多,大部分網友表示看不懂,也有的網友表示:凡是看不懂的一律當利好處理。對於這個觀點,小編也是部分同意的,只是這個利好涉及到長期還是短期以及受益人是誰的問題而已。

對於這種很長的公告,小編也是沒有耐心從頭到尾通讀的,但是小編會去細讀當中的數據,這也算一個小技巧吧。下面我們看當中涉及到哪些數據:

1.產品當事人。關於合格投資者的表述是這樣的:(一)具有兩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

(二)最近一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法人單位。

另外就是包括金融監管機構以及發行的資管產品,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以及其他合格投資者。

當事人的條件其實和符合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投資者的條件差不多。第(一)條說的是個人投資者的條件,家庭金融淨資產和家庭金融資產的區別理解為包含房產與不包含房產的區別就好;第(二)條可以理解為機構投資者的條件;後面的就是特殊群體,基本上涵蓋了其他條件的投資者。

2.產品發行、存續與終止。

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於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權益類產品投資於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於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於80%;混合類產品投資於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且任一資產的投資比例未達到前三類產品標準。

固定類收益產品可以理解為債券基金,權益類產品可以理解為股票基金,商品及衍生類產品可以理解為商品基金,混合類產品可以理解為混合基金。這當中混合類產品比混合型基金更加靈活多變。

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隻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隻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隻權益類產品、單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保險資管產品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接受單個合格投資者委託資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這個理解為投資最低的標準就好,也就是最低的購買額度,這個條件要比購買公募基金高很多,但是又比私募的標準低。簡單的說就是波動風險小的產品最低標準低,波動風險大的產品最低標準高,這樣設計其實是對的,因為不同資產的投資者對風險的承受能力不盡相同,資產多的承受風險能力相對大一些,可以買一些高波動產品;資產少的承受風險能力相對小一些,可以買一些低波動產品。

3.產品投資與管理。

同一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管理的全部組合類產品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餘額,在任何時點不得超過其管理的全部組合類產品淨資產的35%。

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通俗的說就是指沒有在銀行間的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主要包括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等資產。這點可以理解為風險控制,意思就是非標準化的東西購買不要超過35%的比例。

4.風險管理。

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應當建立相應的風險準備金機制,確保滿足抵禦業務不可預期損失的需要。風險準備金計提比例為產品管理費收入的10%,主要用於賠償因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違法違規、違反產品協議、操作錯誤或者技術故障等給產品財產或者投資者造成的損失。風險準備金餘額達到產品餘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

假設一個產品50億的規模,管理費用按每年1.5%收取,那麼產生的管理費用就是7500萬,那麼風險準備金就要計提750萬,假設產品規模保持不變,那麼當風險準備金超過5000萬時不再計提,大概是7年。

以上就是《辦法》中涉及到數據的幾處內容,看完這些數據之後也就大概讀懂了當中內容,具體的一些細節,如果您有需要,在購買的時候產品經理肯定會給您詳細的介紹。

鼓勵保險資金入市,並不是說說而已


3月17日,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我國金融市場應充滿信心,鼓勵支持理財資金和保險資金在合規前提下,增加價值投資。

鼓勵保險資金入市,並不是說說而已

3月22日銀保監會副主席在國務院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銀保監會將深化保險資金運用的市場化改革,在審慎監管的原則下,對償付能力充足率比較高、資產匹配狀況比較好的保險公司,允許其在現有權益投資30%上限的基礎上,適度提高投資比重。

結合這些信息來看,保險資金加大入市比例已經勢在必行,而且動作會非常快。

前期據有關機構報道,近期有近百億保險資金入市抄底。另外小編還找到了一組數據:截至2019年12月末,保險資金運用餘額18.52萬億,其中6.4萬億元投資於債券,2.52萬億元投資於銀行存款,2.44萬億元投資於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權益投資佔比13.15%。目前保險公司的權益類投資比重上限為30%,3月22日銀保監會副主席表示會適當提高比較穩健保險公司投資比重,適當增設理財子公司。

按照30%的上限計算,保險公司可能帶來的增量資金高達3萬億+,這對於A股市場來說肯定是個好消息。

通過把這一系列政策串聯起來看,小編有以下幾點思考:

1.政策緊鑼密鼓的實施。從銀保監會發言人表態,到銀保監會副主席表態,再到正式的文件出臺,中間只間隔了十天左右的時間。雖然具體的實施日期到了5月1日,到現在已經明牌的告訴你它下步要做啥了。

2.保險資金在大比例入市。如果前面的政策只是一個引導,那麼保險資金的入市則是實打實的行動。前段時間就有媒體報道百億保險資金在入市,再結合未來可能新增的保險資金,這當中也暗示著未來財富載體的轉變。這個不能具體展開講,但是小編可以提一下,一個是鼓勵保險資金入市,另外一個是國家電網退出房地產業務。

3.保險資產的投資人包括養老基金、社保基金和企業年金。這部分資金有兩個特點:一是長期投資,複利增長;二是不能虧損。小編只能提到這裡了,之後的不能展開講,小夥伴發揮一下想象力就能猜到小編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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