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新规|“原位癌”被剔除了......

重疾险新规|“原位癌”被剔除了......

Wendy的第|195|期分享

昨天3月31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在官网重磅发布了一篇协会要闻——《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针对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重疾险新规|“原位癌”被剔除了......

虽然本次是“征求意见稿”,不代表最终定论,但基本也代表了官方的意思。

“中国银行保险报“公众号预计新重疾表可能的实施时间是5-6月(预计,不代表实际哈)。

为什么要对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重新修订呢?

因为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所用的疾病定义是中保协在2007年修订的,距现在已经13年了。

随着临床医疗水平的发展,现有的疾病病种定义已经不能满足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了,所以需要重新修订一下。

近期打算投保重疾险的朋友们,这个要闻一定一定要关注一下。

关于修订稿的重点内容,我全部都帮你汇总好了。如下:


一、病种调整


现重疾险病种规范中重疾病种有25种,这次重新修订后增加了3种后调整到28种,其中必保的重大疾病仍然是前6种。

新增加轻症病种3种。

在此之前,保险行业协会对轻症一直是没有统一规范的,这也就有了曾经某些公司高发轻症病种不全的情况,你知道的。

1、前6种高发重疾调整如下:


重疾险新规|“原位癌”被剔除了......

左侧为2007年,右侧为最新修订

首先,你可以看下疾病前后的命名,单从这个角度也就能略窥一二。


先看恶性肿瘤条款的修订:


重疾险新规|“原位癌”被剔除了......

左侧为2007年,右侧为最新修订


①、目前重疾理赔率最高的甲状腺癌:


TNM 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在重疾保障范围内;这个也是大家最最关心的。即对于轻度甲状腺癌不能赔付了。


②、原位癌、癌前病变等不在保障范围内。


再看其他几种:


重疾险新规|“原位癌”被剔除了......

左侧为2007年,右侧为最新修订

重疾险新规|“原位癌”被剔除了......

左侧为2007年,右侧为最新修订


对于原来必须开胸的冠状动脉搭桥术现在修改为“实施了切开心包”这样的描述,这个也是更加符合目前的医疗技术手段。

对于“肢体机能完全丧失”的描述变为“肌力等级(0-5级)”

的精准描述也使得条款更为清晰。

这些精确的描述到底是严格了还是宽松了,这个不能一概而论。但更多的是“科学规范”了不少,省得在理赔环节出现更多“扯皮”的现象。


2、再看针对3种高发轻症的定义:

重疾险新规|“原位癌”被剔除了......

这3种轻症,现有的重疾险中大都是包括的,为啥说是新增呢?因为在这次修订之前,行业协会对轻症疾病和定义是没有统一规范的,介于这三类轻症的高发,这次才有了统一规范。


敲黑板划重点(一):


TNM 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属于轻症理赔范畴了。


敲黑板划重点(二):


但是你有没有注意到,原位癌也被除外了。在现有重疾条款中,原位癌是按照轻症赔付的,现在轻症/重疾都把原位癌除外了。


实际理赔中,原位癌的理赔率占轻症理赔比率还是非常高的。比如女性乳腺原位癌、女性宫颈原位癌等。


ps:我的重疾险客户去年理赔了乳腺导管原位癌。


目前来看,这是一个令我们业内人士惊讶的地方。


敲黑板划重点(三):


轻症赔付比例不能超过20%保额

重疾险新规|“原位癌”被剔除了......

要知道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针对轻症的赔付比例最多可以做到45%,这个差距还是很大的。


3、重疾险要不要尽快购买?


Wendy的评价:新的规范措辞无疑更科学、严谨符合目前医疗技术水平。有可取之处。


但同时对很多高发疾病的赔付也是更为严格了。尤其是恶性肿瘤。


如果让我给建议的话:


1、关心癌症保障的,建议尽快入手;


目前重疾险针对甲状腺癌、原位癌都是保障在内的,且甲状腺癌没有按轻症赔付的说法,并且很多重疾险针对癌症在间隔3/5年后(癌症状态)还可以二次赔付。


2、更担心轻症保障的朋友,尽快入手。


毕竟现有很多重疾的轻症赔付比例都在40%以上,按照新规不能超过20%。


或者说你至少先配置一部分,本身重疾险规划也是很难一步到位的,将来有好的产品再补充补充也挺好的嘛。


Wendy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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