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000982 證券簡稱:*ST中絨 公告編號:2020-25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訴訟基本情況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6月5日披露了原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訴被告本公司、寧夏擔保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融資合同糾紛案,原告請求依法判令本公司回購原告國開發展基金持有的寧夏中銀鄧肯服飾有限公司(“中銀鄧肯”)19.92%的股權,並給付原告股權回購款、支付違約金、承擔訴訟費等。詳見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2019-61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訴訟公告》。

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作為申請人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 、寧夏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價值 43,337,638.67元的財產予以查封、扣押或凍結,並以其在國家開發銀行直營業務中心內的賬戶存款 43,337,638.67元作為擔保。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對被申請人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寧夏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價值43,337,638.67元的財產予以查封、扣押或凍結。案件申請費 5000元 ,由申請人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負擔。詳見本公司於2019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2019-68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訟進展公告》。

二、上述訴訟案件最新進展情況

本公司於2020年4月3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 019 )京0102民初19864】,判決內容如下:

1、確認原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寧夏中銀鄧肯服飾有限公司19.92%股權歸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同時確認原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對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享有4067萬元債權;

2、確認原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對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享有違約金債權(以5367萬元為基數,自2018年9月1日起計算至2018年 9月29日止;以4717萬元為基數,自2018年9月30日起計算至2018年10月9 日止;以4067萬元為基數,自2018年10月10日起計算至2019年7月9日;上述金額應扣除167001.33元);

3、被告寧夏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對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判決書第一項、第二項債權在扣除原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在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程序中可以分得部分的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

4、駁回原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8790元,由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寧夏擔保集團有限公司負擔(於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 ,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同時按照不服本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於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訴期滿後七日內仍未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三、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對於上述訴訟涉及的債權,本公司管理人已在重整實施過程中作為暫緩確認債權處理,本案判決生效後,將依據重整計劃中規定的債務清償方案予以解決,不會對公司2020年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 019)京0102民初19864】。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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