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信用卡,賺3200元判了3年罰了2萬

“代辦”信用卡,賺3200元判了3年罰了2萬

“代辦”信用卡,賺3200元判了3年罰了2萬讓閱讀成為一種生活方式

“代办”信用卡,赚3200元判了3年罚了2万

引 言

身份證是中國人最重要的一張名片,而這張名片一旦落入不懷好意的人手裡,後果不堪設想。有借用他人身份證辦事,有冒用身份證找工作,甚至還有拿來結婚的……而我們今天要說的就是冒用他人身份證騙領信用卡的事。

“代办”信用卡,赚3200元判了3年罚了2万

近日江西市民胡先生買房申請房貸時因徵信記錄異常被拒,一查發現自己名下竟有24張信用卡透支未還。經民警調查,原來胡先生身份證曾遺失,被他人冒用並非法從事信用卡套現業務,才有了這24張詭異的信用卡。

“代办”信用卡,赚3200元判了3年罚了2万“代办”信用卡,赚3200元判了3年罚了2万

小編特地查了類似案例,發現騙領信用卡的案件還真不少,有的犯罪團伙甚至還為了多找些人手,招起了兼職?!

“代办”信用卡,赚3200元判了3年罚了2万

案 例

浙江的小丁去年3月份剛到新野縣打工,在新野縣找了個普通的工廠上班。然而小丁一直嫌自己的工資太低,經常是不到月底就花光了,於是小丁想到了兼職。去年5月,小丁經同鄉介紹,幫人代辦信用卡,辦一張可以拿到200元

。只要拿著僱主給的身份證,到銀行籤個字就可以拿到200元,多好的差事,小丁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下來。

“代办”信用卡,赚3200元判了3年罚了2万

從初嘗甜頭到後來的一發不可收拾,兩個月來小丁共為僱主辦理了16張信用卡,當然這16張信用卡用的都是他人的身份證騙領的。兩個月就多賺了3200元,洋洋得意的小丁絲毫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甚至拉上了自己的妻子和弟弟一起騙領。

“代办”信用卡,赚3200元判了3年罚了2万

2018年12月13日,新野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案件,當庭以妨礙信用卡管理罪,判處小丁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萬元。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77條【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數量巨大”

(四)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10張以上的;

“代办”信用卡,赚3200元判了3年罚了2万“代办”信用卡,赚3200元判了3年罚了2万

1.保護個人信息,謹防被人冒用。遺失、被盜身份證件後應及時註銷、掛失,防止被犯罪分子用於非法活動。

2.銀行工作人員在辦理開卡業務時,要認真核實辦卡人的身份證信息,確認辦卡人與身份證信息真實一致,一旦發現冒用他人身份辦理銀行卡的情況時,應及時報警。

3.不輕信街邊小廣告,對於宣揚的輕而易舉的“掙錢”行為保持高度警惕,必要時可向司法部門諮詢或者舉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