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養卡」是「雙贏」還是違法行爲?這才是真相……

信用卡“养卡”是“双赢”还是违法行为?这才是真相……

隨著信用卡地普及,社會上出現了不少不能及時償還信用卡債務的人,與之相應也產生了一群信用卡“養卡人”,他們明目張膽的打出信用卡套現的旗號,通過以卡養卡等手段給一些持卡人提供“短期貸款”,從中收取手續費,賺取鉅額利潤。“養卡”行為在破壞正常金融秩序的同時,也給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成為滋生金融犯罪的溫床。

NEWS-新聞

日前,長興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會同偵查打擊中心一大隊破獲一起非法經營案。犯罪嫌疑人王小利(化名)通過使用POS機刷信用卡的方式幫助他人養卡,涉案金額達八百餘萬元

案情回顧

信用卡“养卡”是“双赢”还是违法行为?这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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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長興警方接到舉報,“太湖街道海陸新都匯有人正在吸毒。”民警經過檢測後發現被舉報人王小利並未吸毒,但辦公室桌上大量的POS機和一大摞信用卡引起民警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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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搜出的部分POS機

“你是做什麼的?”民警詢問王小利。“POS機代理商和POS機的維修。”王小利言辭之間眼神閃爍,這讓民警十分懷疑。經過現場搜查,民警找到23臺POS機、70餘張信用卡和一堆賬目。看到作案工具被搜查出來,王小利更加緊張,不一會兒將事實全盤托出。

經過審訊民警瞭解到,王小利自2017年9月租借海陸新都匯的辦公室經營POS機代理商的生意,今年年初,王小利的一名朋友因為信用卡欠費逾期的事情找到他,問其能否幫忙先把錢還到信用卡里面,然後再利用他手上的POS機將錢再刷出來,這樣就能解決信用卡逾期的問題,俗稱幫人“養卡”。由於日常經營POS機代理商生意,對於“養卡”王小利清楚其中的套路,幫人刷信用卡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續費。逐漸地,他轉向做信用卡“養卡”的生意。

經過朋友之間的互相介紹,慢慢地王小利的“養卡”生意日漸高漲,每月有100多萬的刷卡記錄,僅八月份總金額便高達

1767217.10元,日常有30餘人在其處長期養卡,他則以1.2%的手續費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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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出的信用卡

只是簡單的幾個動作,先幫助持卡人墊錢,再利用POS將換進去的錢刷出來,持卡人既不會逾期還款,“養卡”人還能獲利,這看似一舉兩得的雙贏局面,實際上違反了法律。

目前,王小利(化名,男,43歲,長興本地人)

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長興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連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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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警官提醒

對於於持卡人個人而言,表面上是通過套現獲得了現金,減少了利息支出,但持卡人終究是需要還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時還款,就必須負擔比透支利息還要高的逾期還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記錄,以後再向銀行借貸資金就會非常困難,甚至還要承擔個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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