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的仕紳與地方菁英

前言:封建地方勢力可以說是帝國權力的分享者。這種地方力量由來已久,在許多的改朝換代中,如東漢光武帝依靠的地方豪強、李唐憑藉的關隴集團,都可看見他們的身影。這種地方力量是包羅萬象且很難定義的。巴德在此所討論的紳士則應該有更明確的定義。


封建社會的仕紳與地方菁英

東漢地方豪強勢力的實力凝聚之處


關於地方仕紳的形成

宋代以後,這種獲過鄉里支持的士太夫,因為其行動意識是有其地區背景與支持,而非個人化,所以這些士太夫不論在朝為官或是在鄉里,都代表了某個地區家族的權利與義務。這種情形,也產生的紳士的權力,在地方則稱為鄉紳。

這種紳士在明清特別普遍,成為地方的主人。關於紳士這種非正式官員,但卻擁有實際權力的研究,費孝通與吳唅兩位大家曾共同提出“紳權”這個概念。

費孝通曾說:“紳士是退任的官僚或是官僚的親戚。”

吳唅則說:“官僚是士太夫在官時候的稱呼,而紳士則是官僚離職、退休、居鄉以至未任官以前的稱呼。”

傳統的回答也是非常確定的:士太夫居鄉者為紳。紳也就是縉紳,是專指那些有官職、科第功名居鄉而能得到鄉里敬重的人物。


封建社會的仕紳與地方菁英

可以參考一下《白鹿原》裡的朱先生和白嘉軒這兩個人物

在吳晗、費孝通所著的《皇權與紳權中》,論述了其性質及歷史上的演變,定義是包括了中國曆代社會高階層人士的性格,如漢代的地方豪強、六朝隋唐的世族、明清的仕紳,這算是最廣泛的、最初步的界定。之後,對於中國社會紳士的研究則逐漸發展。

張仲禮先生認為官吏與在學的監生都算是士紳階級。他將士紳的階層劃分為上層士紳與下層士紳,其中,貢舉、進士和官員為上層士紳﹔而監生及例貢屬於下層士紳。但是,這種將監生列於紳士階層之中的說話,很快便引起了爭論。

史學家何炳棣在他的《明清社會史論》中便認為這種分法是有問題的,因為他從明清筆記小說的描寫發現,監生階層的社會地位與其他的紳士階層相比有落差,所以,監生及生員都不可列於縉紳之列。

歷史學家瞿同祖則認為紳士角色的紳權是來自於其社會影響力。所以其必須考慮到地區的。

在不同的地方,如在人文薈萃的江浙地區,舉人或許不能算是顯赫之士、地方之主。但在窮鄉僻壤的秀才則有相當的影響力。

此外,紳士他們在標示誰是社會的領導階層時,是以某種特定的標準來認定的,諸如是否取得功名、及第的名次,以通過科舉考試為主要的標準,也就是說,是否是紳士是取決於其是否有功名。但是,並非具有地方影響力的紳士都是具備功名的,他們可能也是讀書人,但是未必有功名。

如果我們考慮到某些針對社會實際運作而言,瞿同祖先生的說法是更接近事實的,他是以社會影響力來界定紳士,而非單以某些特定條件。這樣的研究發展使我們可以發現,紳士的特權與地位,大致而言,可以歸為以下四項:

■ 功名■ 教育■ 土地佔有■ 社會影響力

基本上,具備這四種或其中數項的,我們都可以稱之為紳士。

前面我們簡單說明了紳士的由來與各家學者的研究,在這裡,我們則要說明紳士在地方社會上具有哪些實際的作用、義務與功能。

前面提到,紳士階層是建立在社會流動上,也就是科舉。


封建社會的仕紳與地方菁英

科舉使得所有的人盡力去考科舉。而因為考試需要書、錢,所以也形成家族、鄉里支持與獲得功名的紳士本身之間具有連帶的關係。也因為如此,地方的紳士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地方的民意、代表者。所以地方官、公務人員需要他們的支持與配合。也使得紳士具有一些基本的特權如:

一:不可以汙辱,建官員不必下跪

二:具有司法權,可以打官司

三:免除勞役,不必負勞役

四:具有一些減刑、免罪的特別條例

五:養奴婢。

但是,紳士的也具有一些義務,應該說是對這個鄉里的責任。

張仲禮根據明清經濟性的因素,認為紳士的影響力愈來愈深入地方社會。同時,他將十九世紀鄉紳所從事的地方活動分為1. 社會福利、2. 法律裁判、3. 公共工程、4. 軍事活動、5. 包攬稅糧等等。


紳士的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功能

政治學家蕭公權在《中國鄉村:論19世紀的帝國控制》一書中指出士紳在地方的領導包括了宗教、經濟、稅收、防禦等等。

史學家蕭邦齊也曾經提出紳士這種私人承擔公共職能的趨勢,如果我們詳細的分,大致可以有下列數項:

■修書:修地方誌、族譜

■擔任仲裁角色:化解民間糾紛

■保衛地方:召集團練、巡更、鄉勇

■災害救濟:如義田、救助貧困者

■地方建設:造橋鋪路、表揚善事善行

■教育:辦學堂、提供醫療等服務、編印善書

■宣導政令:政府的政策由地方紳士來宣導給民眾知道,紳士成為國家和民眾之間的橋樑。


封建社會的仕紳與地方菁英

《白鹿原》中的族長和族老完全承擔了公共職能

國家對鄉紳的利用一方面可以用來減低地方行政的開銷、宣導政令、教化民眾;一方面可以用來控制地方並保持帝國的穩定,但是如何同時賦予鄉紳以非正式的權力,同時又能有效地控制鄉紳,便成為帝國統治上的的難題。

事實上,地方紳士與國家之間是有一種有點矛盾的相對關係。

兩者的強若是消長的。前者強則後者弱,反之亦然。

如明中葉以來的實行土地政策的改革:一條鞭法的推行以及裡甲制的推行、清初地丁銀政策的推展。這些因素這二者促使了土地與人力的商品化使得紳士在地方上愈來愈容易累積財富與權力。

如此一來,紳士便獲得鄉里民眾的支持,而紳士也擁有實際的經濟、財力,這種權力的容易造成與國家之間的緊張關係。

清末,太平天國事件,象徵著清帝國國家控制力的衰微,地方鄉紳幾乎可以自主地選擇是否必須聽命於朝廷。這反映了地方紳士的實際權力,也反映了與帝國之間的關係。這種中間階層成為封建社會上的特色,也是政治運作的特殊存在。朝廷與地方紳士之間也存在了相互的關係,這是研究中國封建社會時,所需要特別注意的。

封建社會的地方勢力:紳士階級(或是仕紳)是中國社會一種特殊但是極為重要的特別存在。

皇帝是最高統治者,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天子,但是實際上的主要的社會統治階層,便是建立在被稱為士太夫的儒家知識菁英。它的實際意義在每個朝代均不一定相同,如在春秋戰國,它是一種有作戰義務與知識技能的貴族;在魏晉南北朝,則是與門第世家的通義詞,到了明清,也成為

鄉紳這一個代名詞。

不過自從漢代以來,士太夫便是以儒家代言人與維護者的身份,在政統與道統之間徘徊,成為支配朝廷實際的力量。伴隨著君權的消長變化,士太夫階層本身也有權力、身份上的不同。


封建社會的仕紳與地方菁英

皇權相權鬥爭史簡介圖

德國社會學家韋伯認為中國的紳士是一種,是有學問的、受教育的。當然除了正統的科舉入仕外,也是有透過異途來獲得功名的。

但是,之所以稱為紳士是因為他們是一群有政治、經濟、社會特權的人員,他們的身份較一般人民更為自由。他們是儒家思想的代表者、提倡者與守護者。

當然,也因為如此,在晚清的巨大變局中,紳士也成為抗拒現代化的一群最大助力。這和儒家本身並沒有太大的關聯,而是基於本身的利益的緣故,這點請務必注意。經常有人喜歡把東方儒家思想和保守、傳統等同一談,這是很不智的。

鄉紳,地方菁英本身是一種非正式的力量,不屬於正式的官員編制,但卻擁有極大的影響力。這種複雜的關係這更使得他們的特殊地位獲得重視。

自宋代開始發展,在明清時代完全成熟的仕紳階級,無疑是中國最穩固、也最具特別的地方菁英。

明清的紳士階級與前面的士太夫階級是有許多不同的。這是因為在宋代以後,由於科舉的發達、印刷術的發明、貨幣經濟的流通,使得更多的一般人也有機會可以讀書。加上宋代科舉及第者立即給予官職,這種透過科舉的新名望階層,也擁有免除賦役的特權,所以吸引讀書人不斷投入。逐漸形成新的一種讀書人的階層。


封建社會的仕紳與地方菁英

讀書人階層因為人數眾多,而且大多於朝廷各部中擔任要職,所以也稱為士大夫階級。這種階級的產生也反映了科舉成為社會所最重視的一種價值。隨著科舉的難度、防弊措施增加,也象徵投考科舉要投入更多的精力與財力,所以整理家族或鄉里的力量來支持考試的情形便逐漸產生。科舉成為一種可以經營的企業。這種以家族、鄉里的支持而成功的背景,及第後,光榮是屬於整個家族或是鄉里。不只是個人的才能與努力,還有支持者的經濟力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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