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一小學教導主任猥褻17名女生,才判7年多?

來賓一小學教導主任猥褻17名女生案引關注,才判7年多?檢察院抗訴

4月3日晚間,來賓市興賓區檢察院發佈消息稱,近日,媒體對興賓區某小學教導主任肖某某,猥褻17名小學女生獲刑7年6個月的案件進行了報道,引發輿論關注。來賓市和興賓區兩級檢察機關經審查後認為量刑不當,興賓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就該案提請市人民檢察院抗訴。

據通報,媒體報道後,來賓市和興賓區檢察機關高度重視,來賓市人民檢察院組成業務專家組進駐興賓區人民檢察院,對全案的事實、證據、法律文書製作、訴訟程序進行了全面審查,認為肖某某一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律適用正確,但量刑不當,不符合從重處罰猥褻多名兒童犯罪的立法本意。經研究,興賓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就該案提請市人民檢察院抗訴。

據瞭解,47歲的肖某某系興賓區某鎮一小學教導主任、數學教師,2018年秋季學期至2019年春季學期不到一年時間裡,為尋求刺激,利用其數學教師身份,以改正、檢查作業為幌子,公然在教室講臺、學生座位、辦公室等公共場所,多次、長時間對其所教育的三年級17名女學生(均未滿14週歲)實施猥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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