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加在工商業者身上的限制與束縛逐漸被減弱,許多庶人從經營中暴發起來,他們手中擁有巨量的財富,成為一支新興的有產者,特別是到了春秋後期,私營商人數量大增,以致取代了官商而成為一個龐大的商人階層。

中國歷史上具有典型意義的真正的商人就是從這一代商人中開始出出現的,他們最基本的特徵就是有權自由貿易,即有權自由議價、自由收購、自由運銷。本文將給筆者帶來春秋戰國時期的官商、私商的發展脈絡,理順春秋戰國時期自由商人的興盛史。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

春秋時期的官商

春秋時在市場上經商的已有了官商、私商之分,各諸侯國大都設有掌管市場的專門官員,魯國的叫“賈正”,宋、鄭、衛的叫“褚師”,齊國的叫“市掾”,楚國叫“市令”,吳國的叫“市正”等,這種制度源於西周,《周禮》中載地官其屬六十,其中分管市場的職官有十餘個,統歸司市管理。司市為市官之長,掌理市肆的一切政務。各職司人員編制為司市、胥師、肆長、質人和廛人等。這些市官職責分明,各司其職,可以保證官府的所需及商品交換的正常進行。《管子•乘馬》曰:

“賈知賈之貴賤,日至於市,而不為官賈者,與功而不與分焉。”

官商可以直接進入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目前直接反映整個周代官府經營商業的資料並不多見,市官的主要職責是進行管理,調節產品供需和維護市場秩序。

春秋時期列國紛爭,各國統治者為了爭雄稱霸大都竭力發展經濟和軍事,富國強兵成為這一時期各諸侯努力的方向,經營商業也成了聚集財富的重要手段,如管仲“徼山海之業”。管仲所謂的“官山海”主要是由官府來控制流通環節,在互相轉賣中獲得厚利。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齊桓公、管仲塑像

對於關係民生的鹽鐵業管仲採取的是“請君伐菹薪,煮沸火為鹽,正而積之。”也就是准許平民採伐枯柴,煮海水製鹽,生產出來的食鹽則由官府以徵稅和收購的方式積存起來,“今夫給之鹽策,則百倍歸於上,人無以避此者,數也。”

管仲在冶鐵方面的辦法是,私人開礦冶煉後,官府和私商按比例分利,鐵原料由國家控制,從中取三分利潤以充賦稅。生產的鐵製品則由官府統一收購,計算其中所獲的利潤,也以三成分取。鐵製農具全由官府調整價格以後,按戶籍供給農家,從而使民“無不服籍者”,通過鹽鐵專營齊國獲利豐厚。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冶鐵場景

由此可知,春秋時期官府參與了商業貿易而且可以肯定在這些商貿活動中具體的交易由相應的官商負責。

春秋時期的私商

春秋以前主要是官府壟斷工商業,私商較少,在社會經濟中的作用很有限,社會地位也較低。進入春秋中後期,隨著“工商食官”制格局的打破,官商利用官府提供的商業資本直接參與市場貿易,為他們積累個人的財富,並逐步形成具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活躍在當時的社會舞臺上。

(1)私商興起的原因

1.生產力的提升

生產工具的不斷改進和井田制的不斷瓦解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西周中晚期井田制開始衰落,貴族擁有的土地可以自由轉讓或買賣,“田裡不鬻”的格局被打破。

土地名義上是王所有但實際上已轉變為各級貴族私有。隨著土地的自由轉讓和買賣,以井田制為主的土地制度也遭到破壞。《國語•語》載:“宜王即位,不籍千畝。”藉田是井田制下對村社成員的一種勞役剝削形式,可在宜王時取消了藉耕典禮,這就標誌著農村公社的基礎井田制在王畿之內已開始瓦解。

春秋初期井田制的衰敗更加嚴重,公元前685年齊國開始實行“相地而衰徵”的土地政策,取消公田制,並且開始依據土地的貧瘠與肥沃、年歲的豐歉而徵收田稅。前646年晉國“作愛田”,前594年魯國推行“初稅畝”。井田制的破壞意味著當時社會經濟基礎的破壞,私田的增多就會孕育出新的生產階層,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工商業也得到發展,工商業也活躍起來。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井田制

春秋時井田制開始崩潰,工商業者也開始向貴族鬥爭,他們以取得私營付稅的辦法經營手工業和商業,由於獲利頗豐,出現了長途販運的商賈,並吸引一些貴族參與其間,工商的發展又帶動了經濟與城市的發展。隨著生產工具的改進、耕作經驗的積累、灌溉技術的提高、作物品種的優化等綜合因素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促進了農業生產能力得提升,才使一部分農業勞動力轉移到其他領域,為私商的興起創造了條件。

2.貨幣的廣泛流通

商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必須有一定數量的貨幣積累,在我國銅成為通用貨幣約在春秋中期,春秋中期已形成了不同的貨幣流通區域,如北方以周、晉、鄭、衛為中心的布幣區,濱海以齊國為中心的刀幣區,南方為楚國的蟻鼻錢流通區域。如此眾多的貨幣區,無不反映出當時商業的興盛,金屬鑄幣的流通,正是當時社會商品經濟迅速發展與高度繁榮的重要表現,當時列國分立,各國的貨幣也形態各異,形成了我國古代貨幣種類最多的時期。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齊國刀幣

貨幣的廣泛流通是商業發展的一種體現,也大大便利了商人的活動。春秋時期工商食官制度逐漸被打破,金屬貨幣已在社會經濟中得到較為廣泛的使用,至此,影響和制約商業資本產生的因素已基本消失。加上私商的迅速崛起,及一些諸侯國較重視商業的政策,就促使了真正獨立的商業資本的出現。但多樣的貨幣形式和獨立的貨幣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場的統一,阻礙了各國商品的自由貿易。

3.交通運輸的通暢

凡是高度文明的時代大都具有便利的交通,信息的閉塞就會限制社會生產的發展,對商業來說交通的暢通顯得尤為重要。沒有廉價而有效的交通使交流的速度加快,流量擴大,地域增廣,貿易就難進行,產業也難擴展,城市也難建立。道路的開拓和交通工具的改進加強了各國之間的聯繫,促進了商業活動的發展和城市的繁榮。

春秋時代的交通已十分發達,東至齊,西至西戎,北至北燕,南至楚,西南至巴蜀,東南至吳、越,列國間的軍事活動、朝聘會盟、吉凶慶弔、宦學交遊、商旅貿易頻繁開展與道路的暢通有很大關係。這一時期的道路主要有陸路和海路兩種,交通工具也相應得到改進。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在各國道路基礎上修建的秦直道

春秋時期各諸侯國大都十分重視道路的建設,這一時期道路順暢的原因大概有四點。中原地區地勢以大平原為主,且早田較多,在此地區早有修好的道路可供使用,此其一。在古代農田的疆界是可以通車的,此其二。國與國之間本有交通大道,此其三。古人對於路政本來就相當注意,此其四。《周禮•夏官•司險》中載“司險掌九州之圖,以周知其山林川澤之阻,而達其道路。設國之五溝五塗,而樹之,以為阻固,皆有守禁而達其道路。”上述記載就能窺見古人對道路修建的重視。

4.旅舍與郵船的設置

信息的有效傳播在列國爭霸的時代顯得尤為重要。水運雖有不少方便之處,但水道畢竟有限,陸路行車則有關山險阻不能到達的地方,這就需要路途中設有停歇之處,以便人畜在途中作短暫的休息以恢復體力,這就是驛站的雛形。春秋時期利用驛站傳遞信息接待賓客的制度已普遍建立,許進雄指出東至齊、西至秦、北到晉、南到楚,東南至吳越,中原之魯,宋、陳、鄭沒有一國不是廣設驛站旅舍以利交通的。

春秋時期就已經有了比較完整的郵傳制度,驛傳也叫“郵”,這個名詞早在西周時期就已經有了,襄公十八年晉侯會諸侯同圍齊,“齊侯駕,將走郵棠”,郵棠是地名,可能就因郵驛而得名。關於郵傳間的距離,顧炎武認為三十里一置。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郵驛古道

驛站大多是為政府傳遞公文所設,但無疑也為商旅的往來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易經•旅卦》爻辭記:“旅焚其次,喪其童僕。”“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跳,喪牛於易。”可見西周初年旅社已不限於政府使臣公差入住,從事貿易的商賈也能在其中住宿。這一時期一般遠途旅行的大都是信使,他們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明,後來商業發達,商人來往城市之間的機會日益增多,政府就頒發信符憑證作為住宿檢驗之用。

(2)私商的來源

農業生產能力的提高是工商業發展的前提,也是社會分工日益精細、城市興起的保障。“賈田者,吏為縣官賣財,與之田。”整個城市都坐落在農業基礎上,士農工商都要全部或部分地參加到農業生產中來,國人中的平民住在城中和近郊,以農業為唯一職業,城市和農村是不分的,當時的工商還未能脫離農業而獨立,所以還要居鄉耕種。

到了春秋時期,不僅出現了完全脫離農業的手工業者和商人,而且日益增多的城市人口也不從事農業,這就需要更多的商人為城市人口轉運生活必需品,私商的隊伍不斷壯大。春秋時期商業發展最為重要的標誌就是獨立商人的出現。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手工業者

春秋時期私商來源的多樣化還表現在國人的改行轉業上,他們原來都是以農為主業,這時為工者有之,為商者有之。“工商食官”解體後,除從官府中解脫出來的工商業者外,大部分是破產的或即將破產的個體小農在高額商業利潤的驅使下投身商業,形成此時的中小商業者。新興地主為了擴充自己的經濟勢力而開始兼營商業,一些沒落的貴族不甘貧窮,也選擇了從事商業貿易。

私商的增多打破了原來官府和貴族壟斷商業的局面,春秋後期士人及去職官僚經商者、平民經商者、棄農經商者已日益增多,具有自由身份的私商隊伍不斷擴大。春秋時代商業得到各國統治者的普遍重視,商業成為與農、工並重的職業,商業的發展既為統治階層提供了生活消費所需,也為政府增加了財政收入。

(3)私商的管理

春秋時期商人一般是“群萃而州處。”商賈的集中居住極大地便利了對商賈的管理以及商業信息的交流。《逸周書•程典解》中官府規定“士大夫不雜於商”,又說“工不族居,不足以給官;族不鄉別,不可以入惠。”可見春秋時期商人的管理是因襲周制而來,聚族而居和職業世襲是商人管理組織的目標和結果。

聚族而居是血緣關係在當時的社會生活中仍很重要,家族的內聚力還很強,抓住家族進行管理,也有利於國家的控制。在西周時已經有了經常性、制度性的戶口調查和登記,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均有各自的戶口調查登記辦法。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聚族而居的部落

在中國古代社會,土地制度和稅賦制度是影響中國經濟發展的兩項重要制度,而這些制度與戶籍編訂密切相關。古代戶籍除了具有記載人口基本信息和維護國家行政管理這些功能之外,還是土地和財產統計的基礎,為賦役的徵發提供了依據,是國家提高經濟收入的保證。

這種將商賈納入戶籍的管理方法,在某種程度上束縛了商人的自由發展,

春秋戰國時期是我國整個古史的轉型期,是由氏族時代向編戶齊民時代的轉變期。中國古代官府通過戶籍制度層層管制,嚴格控制人的自由流動,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地方分裂勢力,減少了割據鬥爭,為古地社會的發展提供了穩定的環境。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編戶齊民

戰國時期的官商

戰國時期商業貿易的特點是區域貿易的活躍和城市貿易的興盛,國與國之間貿易活躍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各諸侯國繼續採取鼓勵商人從事商業活動的政策,一是國家對各種資源控制的放鬆。對鳥獸等野生動物的捕獵限制使得交換的物品更加豐富,各地的特色物產存在著巨大的市場週轉空間,這是區域貿易活躍的重要前提。

戰國時期商品經濟有了進一步發展,商人的勢力日益增強,官府也相應加強了對城市的管理。戰國時期工商業的發展和城市的興起密切相關,歷代政府為了維持社會的穩定起見,對於官工官商都規定了一定的名額,以保證官營事業得到充分的人力供應,對於私工、私商則加以種種限制。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戰國時期貿易的興盛

經過春秋時期的發展,戰國時國內大小市場彼此聯繫起來,使各地的物產都可以自由流通,這為後來中國的統一提供了重要的經濟條件和物質基礎。戰國時期市場之間的緊密聯繫對發展商業具有重要的的推動作用,對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戰國是土地和賦稅制度逐漸變化的重大時期,商人獲得了相對獨立的發展機會。城市在戰國時期有了很大的發展,戰國時期一般商人的活動在城市,而真正發財的主要還是傳統的鹽鐵商人。在我國鹽鐵歷來都是官營,但整個戰國時期各國對鹽鐵的經營都實行了相應的特許制度,正是這種特許制度的建立才使得鹽鐵經營中逐漸形成了某種排他性權利,由此形成了鹽鐵經營的規模效益造就了一些富商大賈。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古代曬鹽

戰國時期的私商

戰國時期的商業是我國古代史上的一個興盛時期,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人的人數不斷增加,其中主要可分為鹽鐵商人、囤積商人及農林畜牧商人等,這些不同類型商人的廣分佈呈現出明顯的地域特徵。

中國古代向來以農為本業,戰國時期弱小國家土地喪失、政治衰落,百姓難以繼業,只得輾轉各地從事貿易。一些國家有重商的傳統,培養了百姓的從商意識,從商人地域分佈的差異可以看出,商人的發展皆為順應時勢,依據本國的形勢自由發展。

但商人的自由發展會影響到官府的利益和社會的穩定,戰國中後期各國先後採取一系列政策來限制商人的活動。秦國商鞅通過斷絕商品源、收取重稅等措施抑制商人,魏國在魏安釐王二十五年頒佈法律規定商賈不準立戶,不分給田地房屋,從商三代以後要做官的才能准許做官,並且給從軍商賈給予最低待遇,令他們做危險的事。

筆尖丈量歷史:淺談春秋戰國時期的商人(二)

商鞅變法限制商人

戰國時期社會生產有了巨大的發展,農業和手工業獲得了相當的進步,大量的剩餘手工業品和農產品投入到市場中,這就極大地激發了商人活動的積極性,商人隊伍進一步壯大。 為了更好地管理商人的活動和維護統治秩序,各國採取了一系列管理商人的政策。

傳統的置市設官仍是這一時期管理商人與市場的主要措施。市內的商店和居民一樣也按什伍編制,每五家商店設一個“列伍長”協助市吏對商業及商人進行檢查,市場上交換的物品應分別繫上木籤,標明價格,小件物品每件值不到一錢的,不必系籤。然而,為了物資交流,秦國對外來商人採取較為優厚的管理政策,並加強對交易商品的管理。

小結

春秋戰國時期,生產力的發展在舊的制度上撕開了一道口子,陽光照進了商業之中,自由商人開始崛起。春秋戰國時期的兼併戰爭,貨幣的完善以及交通方式的進步,都為商業的發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這一時期也開始出現了一些知名的大商人,如漪頓。總而言之,商業在這一時期開始了向上的過程,但是各國仍然對商業有一定的限制措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