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真的天经地义吗?

父债子还,真的天经地义吗?

受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家都听说过“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而且非常坚定的认为,父亲欠的钱二子就该偿还,或者儿子欠的债,父亲就应该偿还,但在法律上真的是这样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聊聊父债子或子债父还还那些事。

首先,债的发生都是根据一定的事由发生的,法律上债的发生事由很多,如基于合同发生的合同之债,基于侵权发生的侵权之债等等。当债权债务产生之后,若无法律规定仅仅对债的相对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他任何第三人都不发生效力的。可能看到这里广大读者有点晕晕的,什么债权债务、第三人之类的,太抽象了。因此为了能让大家更为清晰的了解小编通过具体案例给大家详细讲解。

牛二娃,为创办二娃奶牛场向张翠花借款100万,后因创业失败血本无归。其早已成年的儿子牛小娃独自创办的小娃集团经营效益非常好,牛小娃个人生活也十分富裕。此种情况下张翠花能否起诉牛小娃替父亲牛二娃偿还100万借款?

父债子还,真的天经地义吗?

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张翠花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牛小娃替父亲偿还借款,因为借款的主体为牛二娃,且借款用于牛二娃自己的生产经营,与其子牛小娃没有任何关系。张翠花只能起诉牛二娃要求其偿还借款,其子牛小娃仅仅具有道义上的偿还义务,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偿还义务。

下面咱们把案情改变一下,二娃超市老板,牛二娃因进货资金紧张,向张翠花借款50万予以周转,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二娃在进货途中发生车祸不治身亡,留下遗产共计30万元,唯一继承人为其成年儿子牛小娃继承了该笔遗产。此时张翠能否向法院起诉牛小娃偿还其父所借50万元?能,但是牛小娃仅仅有偿还30万元的偿还义务,业即牛小娃以继承其父的财产为限度负偿还义务,超出部分无法律上的偿还义务,仅具备道义上偿还义务。

通过小编的讲解大家明白了吗?子债父还也是同样的哦,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您给小编留言,有什么想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给小编留言,小编定期专题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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