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家族的房子怎樣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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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誰給老人養老送終,誰就可以擁有這個權利,但也不全是,幾個兒女都孝順,那個孩子最窮就留給誰


儀城儀味


大家好,我是容姐,容姐是河北石家莊晉州村裡人。在容姐這裡,家族房子分家的時候,都會是老人去世以後,然後由弟兄們一起來分。那具體怎樣分呢?下面容姐就來說說我們這裡的情況。

農村家族的房子怎樣分?

以前在容姐這裡,也有一些弟兄,因為父母去世以後,分老宅的時候,都看得比較認真,導致兄弟反目成仇。不過也有一些,因為把親情看的比較重,所以不會發生兄弟反目的事情。

前幾年容姐有個親戚家,老爺子去世了,只剩下老太太,還有兩個兒子。正好趕上房產確權,老太太沒有和兒子們商量,就把房子確權到大兒子名下,結果二兒子認為老太太偏向大哥,因此就跟老太太鬧,而且也跟大哥鬧。可是大哥覺得很委屈,因為他什麼都不知道。最後弟兄兩個鬧翻了,而且直接把老太太的房子採用暗裡寫錢的方法,誰寫多了誰要,結果二兒子要了他老媽的房子。

還有一家,也是老太太有兩個兒子,老太太在確權房產的時候,把房子確權到自己的名下,說只要自己活著一天,就不希望看兒子們鬧翻。說如果沒有自己以後,可以讓兒子們也採用暗中寫錢的方法,來分老宅。

總結

在容姐這裡,農村家族的房子分的時候,就是這麼個情況,即便是有三個兒子,也是暗中各自寫錢,誰寫的多一些,房子就是誰的了,這樣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爭吵和矛盾。你們那裡是這樣的嗎?


農村容姐說農村


津昔以為,農村家族的房子,一般習俗分兒不分女,這個觀念也要改變,按法律人人均分,包括女兒。

一個朋友才不久離婚了,原因很簡單,就是他老婆,覺得應該全部繼承婆婆留下來的房子,朋友堅持三姊妹均分,包括一姐一妹妹。這個分歧無法調和導致的。



一、習俗有道理

這朋友老婆是農村的,雖然嫁給朋友在城市生活,老家習俗影響深遠。

房改以前,房子的功能僅僅是居住,提供家的港灣,也不值什麼錢,出嫁的姑娘也會繼承丈夫家族的房產。



這個歷史習俗規範了房屋有序流動,大家默認模式,沒有經濟價值的時代起到社會規範作用。

二、適應新改變

(一)出嫁女兒也繼承

房改全國實施後,城裡房子價值大幅度上升,一般15倍左右,隨著農村土地確權等政策執行,農村房子價格也會大幅度提升,也具有金融功能了。

法律規定的繼承權與習俗發生了衝突,還是應適應新形勢變化,不要剝奪了女兒在農村孃家的繼承權,在這個基礎上,有繼承權的子女均分。



(二)城市居民繼承宅基地。農村土地包括宅基地歸農民集體所有,只能分配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使用;但房產歸個人所有,依照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城市居民可以基於房屋所有權而繼續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進行翻建、改建、擴建等。

(三)按照法律別胡來

1、子女和父母已經分戶,子女無法繼承

在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規定,一般孩子和父母一分戶就意味著變成了兩家人,因為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已經分戶的子女就無法再繼承。

2、違法的宅基地,子女無法繼承

宅基地是讓農民百姓建房居住的,如果農民朋友們擅自改變了宅基地的性質,而建成了養雞、養豬場等,這些都是違法的建築,孩子就無法繼承。



3、子女農村戶口遷走,轉為城鎮戶口的,子女無法繼承

現在有的孩子在城市買了房,把戶口也遷到城裡去了。大家都知道,能使用宅基地的基本上都是本村村民,如果沒有了農村戶口,那這塊宅基地子女是不能繼承的,可以繼續使用。

4、五保戶的宅基地無法繼承

農村的五保戶,就是無兒無女,由村集體供養的農村人口。他們去世以後,宅基地就會被收回,所以任何人無法繼承,一起悼念新冠疫情逝者。

6、超出宅基地規定面積的部分宅基地無法繼承

大家都知道,農村的宅基地都是規劃出來的,而且面積都是按規定一樣大小的。如果超出了規定面積,那這部分是沒有辦法繼承的。美法搶口罩了,我們不要搶房子。



津昔綜合總結,按照法律新規定,合法合理繼承,子女均分,讓農村房子成為致富融資工具。


津昔


在農村,矛盾糾紛也比較多,像因分家產而引發矛盾也不少見,這樣的矛盾糾紛都需要協調處理,如果當地的村民委會或者民事糾紛調解委員會及鄉鎮政府調和不了的,最終可能要訴諸法律,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

對於農村家族的房子來說,後輩或者晚輩在分房產的時候也應該遵循以下原則:第一,先遵從老人留下的遺囑。第二,如果沒有遺囑,那麼就需要按照法律繼承人的繼承順位來分配,最好把房產請第三方來估價,這樣以來,想得房子的就付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繼承份額的資金。第三,在分配過程中,大家都要多一些包容,因為已逝的長輩肯定不願意大家因為分房產而鬧得不愉快,甚至有從此不相往來的結局。

因此,為了汲取農村在分戶分房產過程中老是產生矛盾糾紛的教訓,老人或者父輩應該在健在的時候寫好遺囑,這樣以來就避免了日後不必要的糾紛,也不至於兄弟或者姊妹反目。


洞察三農萬象


說說我家的情況吧。我家是正宗的農村人,家裡小時候非常窮,但是父母以畢生之力蓋了三出老房子,就是那種青磚瓦房的,後來我們姊妹長大了又出錢的出錢,出力的出力蓋了個樓房,等於說在村裡蓋了四處房子。我們姊妹五個,兄弟兩個,目前只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是戶口在村裡的,我和另外兩個姐姐因為各種原因戶口轉出去外地了。

現在圍繞這四處房子,加起來大概有二十多間吧,平均一個人可以分五間左右。那麼是按戶口分還是按人頭分呢?尤其是我們這裡因為建溼地公園要拆遷,這可是很大的一筆錢的。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們在一個河邊住,交通很差,山腳下,沒想到會建溼地公園,所以村裡人從來不會在乎這些房子能值多少錢。

其他家的為了這些房子分配確實存在爭吵,村裡的土地是按戶口分,房子是按面積賠,這裡面非常多爭議,但是合同一簽,基本上就是各家各戶自己的問題了。

我們家開了會,父母拍板按人頭分,父母認為這些房子是以前一家人在一起的時候就有的,所以都有份,對此我們姊妹五個都沒有異議,但是我自己放棄了,因為家裡以前窮,哥哥姐姐讓給我讀書,我是受益者,而且家裡建房子的時候我很小,沒有出力也沒有出錢,所以我跟老婆商量放棄了。

後來款下來了,哥哥姐姐把多出來的部分給了我老婆,因為我是不要這個錢的,他們沒法只能偷偷的給我老婆,還不讓老婆跟我說,所以實際上最終是按人頭分配的。

我覺得最沒有爭議的辦法就是按戶頭分,不管一戶多少人,按戶來算就公平了。


金鳳凰農牧


一、一個總原則:宅基地屬按戶申請,所有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正確確認家庭成員每個人的房屋產權的具體份額,還需明確建房申請人、《宅基地使用證》登記人與房屋產權之間的關係。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所以農村宅基地政策實際是各省市政府根據《土地管理法》授權,對農民居住用地權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論貧富按人定量,通過造房用地的審批以保障每個農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屬國家對農民居住權的基本保障。

雖然《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只有戶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備建房用地申請條件,並在政府審批時被計入宅基地計算面積的申請人,都應當與《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一樣,屬於該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共同享有人。

登記人與其他合法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二、一個簡便的方式:家庭內部訂立分家析產協議

1、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依法受法律保護。如果怕以後有麻煩,公證一下更好;如果對法律不太懂,請個懂法律的,寫個協議。將來如果有糾紛,法庭審理時,這個協議是最有力的證據。

2、也可以依分家析產協議,到房屋管理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的產權證。不便各自辦理的,也可以在附件上註明各自的份額。

本人有三兄弟,農村的老房子,就是這樣分家的。

三、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性質和特點

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所使用的集體土地,是由國家通過政策審批無償分配,無需納稅,也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農民的房屋雖屬公民的合法財產,但由於其建房用地的特殊性,使其產權性質和法律地位有別於城市商品房和城鎮私房,缺乏市場準入資格,屬於限制市場流通的準產權。

1、農民住房產權的合法成立,除必須有經批准的宅基地使用權外,還涉及具體的批准建房面積權。

現行農民建房政策是按戶按人口批給不同的宅基地使用面積和房屋建築面積。凡超過政府批准建房面積違章建造的房屋,除由政府作罰款等處理而予認可的外,都屬違章建築而不能在法院審判中作出產權確認。對該部分違章建造房屋只能就建築材料的歸屬作出裁決。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這兩項權利在所有申請人之間是平等的,而不分成年與否、出資與否,屬平等按份享有。

2、當事人事先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而發生財產權屬爭議時

主要考察建房三要素: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權、建設資金的投入

現在批到宅基地才是關鍵,到底誰出錢反而是其次的,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則!

當前,在農村建房中取得用地權、面積權的重要性早已優先於建房的出資的多少。所以在家庭成員中確認農民住房產權時,應當承認宅基地使用權享有者雖未具體出資,但其在建房中已投入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建房面積權,因此所建住房產權中也應當含有他的權利。當然在產權的具體份額上,還應當按出資與用地權、面積權兼顧的原則加以確認,與出資者之間在房屋產權分配上有較為合理的區別。(這是補充原則,即出錢多的可以適當分點,謝謝參考。




那一年的夏天就是你


我熱愛學習,熱愛回答問題。針對筆友提出的這個問題,我查閱個各類資料,以及跟同學、朋友進行探討,得出以下結論,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1.如果宅基地是以父母的名義,如果家裡有兩個兄弟,房子將是一個人一層樓,這將更好地解決。

2.一個兄弟繼承了房子和家園,而另一個去城市買房子。如果兩個兄弟長時間住在同一棟房子裡,不可避免地會有一些小矛盾,所以一個人繼承父母的房子,而另一個兄弟付錢給他的父母在城裡買房子。這樣,兩兄弟將平分,不會再有爭吵。

3.兩兄弟分手了,並得到了一塊宅基地。如果兩兄弟都想住在鄉下,那麼兩兄弟可以分開,一個會分開,而另一個會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如果家庭被分割,另一塊申請的宅基地可以建,這樣問題就可以解決了。

簡而言之,兩兄弟實際上可以分開他們的家庭。他們不需要在一個地方分割宅基地,但他們也可以把父母的土地申請變成宅基地,這樣可以成功地解決家庭財產分割的問題。

以上就是本期所有內容了 。碼字不易,希望大家能夠喜歡。喜歡的可以加個關注點個讚唄!我個人還是很喜歡交朋友的,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見評論留言啊!


鄉村李傑


一、一個總原則:宅基地屬按戶申請,所有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正確確認家庭成員每個人的房屋產權的具體份額,還需明確建房申請人、《宅基地使用證》登記人與房屋產權之間的關係。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所以農村宅基地政策實際是各省市政府根據《土地管理法》授權,對農民居住用地權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論貧富按人定量,通過造房用地的審批以保障每個農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屬國家對農民居住權的基本保障。

雖然《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只有戶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備建房用地申請條件,並在政府審批時被計入宅基地計算面積的申請人,都應當與《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一樣,屬於該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共同享有人。

登記人與其他合法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二、一個簡便的方式:家庭內部訂立分家析產協議

1、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依法受法律保護。如果怕以後有麻煩,公證一下更好;如果對法律不太懂,請個懂法律的,寫個協議。將來如果有糾紛,法庭審理時,這個協議是最有力的證據。

2、也可以依分家析產協議,到房屋管理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的產權證。不便各自辦理的,也可以在附件上註明各自的份額。

本人有三兄弟,農村的老房子,就是這樣分家的。

三、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性質和特點

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所使用的集體土地,是由國家通過政策審批無償分配,無需納稅,也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農民的房屋雖屬公民的合法財產,但由於其建房用地的特殊性,使其產權性質和法律地位有別於城市商品房和城鎮私房,缺乏市場準入資格,屬於限制市場流通的準產權。

1、農民住房產權的合法成立,除必須有經批准的宅基地使用權外,還涉及具體的批准建房面積權。

現行農民建房政策是按戶按人口批給不同的宅基地使用面積和房屋建築面積。凡超過政府批准建房面積違章建造的房屋,除由政府作罰款等處理而予認可的外,都屬違章建築而不能在法院審判中作出產權確認。對該部分違章建造房屋只能就建築材料的歸屬作出裁決。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這兩項權利在所有申請人之間是平等的,而不分成年與否、出資與否,屬平等按份享有。

2、當事人事先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而發生財產權屬爭議時

主要考察建房三要素: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權、建設資金的投入

現在批到宅基地才是關鍵,到底誰出錢反而是其次的,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則!

當前,在農村建房中取得用地權、面積權的重要性早已優先於建房的出資的多少。所以在家庭成員中確認農民住房產權時,應當承認宅基地使用權享有者雖未具體出資,但其在建房中已投入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建房面積權,因此所建住房產權中也應當含有他的權利。當然在產權的具體份額上,還應當按出資與用地權、面積權兼顧的原則加以確認,與出資者之間在房屋產權分配上有較為合理的區別。


小小小小梁


在農村重男輕女的情況還是比較嚴重的,雖然現在人們的思想也是開放了,但是傳宗接代的想法還存在的。所以在農村兄弟兩個,甚至是兄弟三人的家庭還是挺多的。不過兄弟多了問題也多了,如果兄弟有兩個卻只有一處宅基地,那要如何分呢?

這種情況在農村是經常會出現的,畢竟父母奮鬥一生可能也就是蓋得起一座房子而已,那麼兄弟兩個要如何分一處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呢。其實可以有三種方法解決的。

1、宅基地在父母名下,房子一人住一層

如今農村蓋房子都是至少蓋兩層了,所以如果有兩兄弟的話,其實完全就可以一人一層,那樣就很容易就可以解決了。現在這種分家產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也是比較適用的。

2、兄弟一人繼承房屋跟宅基地,另一位去城裡買房

現在很多的人也是聰明瞭,知道親兄弟還會明算賬,如果長期生活在一個房子裡面,還是會出現矛盾的,所以都是一個人繼承父母的房屋,也會將宅基地過到自己的名下。而另一個兄弟就是父母出錢去城裡買房了,那樣兩兄弟都各種各的,不會再吵架什麼的了。

3、兄弟兩人分戶,再申請一塊宅基地

當然如果兩兄弟都想在農村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是兄弟兩個是可以分戶的,一個人分戶出來,另一個就跟父母一起住,那樣跟父母住的可以得到父母的宅基地跟房子,而分戶出來的就可以再申請一塊宅基地,按照一戶一宅基原則,那都是可以得到一塊宅基地蓋房的,這種情況就可以很好解決宅基地的歸屬問題了。

總之,兄弟兩人其實是可以分戶的,不需要再一處宅基地兩兄弟分的,分戶出來的可以將父母的土地申請成為宅基地,也是可以圓滿解決分家產的問題了。

不知道大家更喜歡哪一種處理的方式,都說說吧。


趙小賤賤聊三農


分房子這事最好商商量量的解決。不要發生矛盾,畢竟都是自己家人,發生矛盾估計後半輩子都老死不相往來了。如果是現在還沒有什麼糾紛的話最好是選擇抽籤。把房屋按比例分好然後抽籤。如果按比例分後還有分不完的可以在某根簽上加進去。多出來按多少錢算。抽到的人可以拿出相應的錢補償其他的,如果抽到的人不想要,其他的也可以出相應的錢買下。反正你自個抽的。到時候也別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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