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公告

領取《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公告

請位於梅溪南路建設工程紅線內印刷廠西圍牆的、未簽訂徵收補償協議的12間儲藏室(構築物)(自北向南編號分別為:第3、6、7、9、10、12、14、15、16、17、19、23間)的被徵收權利人:

自本送達告知書發佈之日起3日內,持涉及的被徵收的12間儲藏室(構築物)的合法證明材料到市印刷廠區域舊區改造建設指揮部(地址:南陽賓館南門東隔牆同樂新城三樓,聯繫電話18338187679)領取《房屋徵收補償決定》,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補償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南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於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臥龍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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