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核心系統中交易與核算關係的演變,會計引擎的概念和特點分析

銀行核心系統中交易與核算關係的演變,會計引擎的概念和特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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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核心系統經歷了幾個時代的轉變, 從最早的綜合業務系統,到涵蓋信貸、 支付、 理財等業務的大核心繫統, 再到現在“瘦核心” 成為大勢所趨, 亦或將來實現完全組件化而不再有核心繫統, 本質上是圍繞交易與核算關係的演變而變化。

長期以來, 銀行業務系統交易與核算緊密綁定, 這從日常銀行交易憑證中附帶有借貸、科目等信息即可發現, 交易與核算綁定的弊端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 業務類型的不斷創新、會計準則的變化逐步顯現, 導致銀行核心系統的壓力越來越大。 交易與核算分離能使核心系統更專注於交易確認和對客服務, 實現複雜的交易流程, 會計確認和核算處理由核心之外的專業系統、模塊完成, 銜接交易數據和會計核算數據, 能保證銀行交易數據與核算數據的一致性, 在這樣的情況下, 會計引擎應運而生, 承擔起交易核算分離的重要角色。

交易與核算

1 . 交易與核算的概念

交易是對於銀行與客戶合同關係變化的實際有效確認, 是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得以確立的具體實現, 其目 的在於確立經濟事實真實發生, 這是核心系統交易所承載的本質功能。

核算是按照特定規則對於經濟事實( 不僅限於銀行與客戶的合同關係, 還包括了其他能夠影響銀行經濟利益的事項) 的反映和表達, 其目 的在於為利益相關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會計只是對經濟事實或交易結果的反映, 核算所包含的確認、 計量和報告等一系列動作是基於交易所產生的特定經濟結果。 無論在系統實現上二者相隔的時間多近, 從時間順序和邏輯順序上, 交易所達成的結果只能是會計核算的前提和輸入項, 而會計核算本身並不影響交易事實是否達成。 交易環節結束, 產品出售給客戶,雙方交易就已經完成, 只要交易要素被正確記錄, 就不

會因記賬與否或如何核算、 核算結果而影響這一經濟事實。

2. 交易與核算關係演變

結合行內歷史經驗及同業調研情況, 可按時間推移順序以及銀行科技的發展將交易與核算關係演變歸納為五個階段( 見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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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易與核算捆綁的弊端

首先, 不利於快速響應業務變化。 在捆綁模式下,交易的完成以核算確認為前提, 核算以交易要素為計量標準, 二者處於一種深度耦合的狀態。 無論是業務受理方式出現創新, 還是核算要求發生改變, 都要對核心系統的交易系統和核算邏輯進行調整, 開發週期較長, 對市場的響應速度較慢。

其次, 不利於實現精細化的內部管理。 以核算驅動業務, 必然側重於核算需要而非管理需要, 一些重要的管理數據需要手工統計和分析, 時效性和準確性較差,分析的深度和廣度也不足。 在目 前競爭日 益激烈, 市場細分日 趨明確的形勢下, 銀行的內部管理越來越朝著精細化方向發展, 於是業務部門爭相開發各自 的業務管理系統, 數據來源眾多, 容易出現系統之間數據重複、 不匹配或不一致等問題。

最後, 不利於滿足日 益提高的監管要求。 各大商業銀行相繼上市, 銀行開始面臨更加嚴格的財務監管, 特別是近年頒佈的新會計準則, 會計核算與報告的範圍變得更加寬泛, 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更高。 由於不斷地頒佈新準則、 新解釋公告、 修訂原有準則, 變化頻率提高,而捆綁模式下的科技系統因優化週期長, 必然成為銀行持續適應財務準則能力的短板。

4. 交易與核算分離理念

鑑於交易與核算捆綁的諸多弊端, 分離的理念在業界逐漸被提出, 交易與核算分離有利於銀行交易系統向專業化、 精細化方向發展, 這成為後續各銀行核心系統

升級、 替換時必須考慮的架構議題。 在交易與核算分離的理念下, 各系統職責更加清晰, 核心系統只專注於交易確認和對客服務, 高效實現各種複雜的交易流程, 無需處理會計信息; 會計確認和核算處理交由核心以外的專門系統或模塊完成, 快速響應產品創新, 會計準則變化不影響前端業務運營, 前端產品創新不受後端會計處理的制約, 核算系統以滿足外部對銀行資金運用情況報告的需要為目 的, 按照會計準則要求準確完整的記錄銀行各種業務的資金運轉。在現代國際化的大型銀行 IT 架構中, 全球化、 集中化、 專業化處理將是必然趨勢, 結合交易與核算分離的理念, 全行科技系統中必須有專門承擔銜接交易數據和會計核算數據的工作, 確保銀行交易數據與核算數據的一致性, 會計引擎應運而生, 承擔起交易核算分離的重要角色, 通過會計引擎實現業務流程和賬務處理的徹底剝離。

5. 會計引擎的概念和特點

銀行的每一筆交易, 本質上都是對賬戶或協議提供服務的反映, 把全行產品和服務抽象出來, 再建立統一的產品和服務與會計科目 的對照關係, 即形成了統一會計核算規則。

會計引擎是按照核算規則將業務系統的單向交易信息, 轉換成複式會計分錄的模塊。 會計引擎通過核算規則來搭起交易明細與會計總賬之間的橋樑, 核算規則模型如圖 1 所示。

銀行核心系統中交易與核算關係的演變,會計引擎的概念和特點分析

會計引擎的特點總結如下:

( 1) 獨立性: 會計引擎將業務系統( 特別是核心)的會計核算功能剝離出來, 併為總賬提供標準的財務核算數據, 會計引擎完全獨立於業務邏輯, 理論上可以脫離交易系統和總賬系統獨立部署, 通過批量方式進行平衡檢查和對賬, 支持自 動產生會計分錄。

( 2) 無關性: 前端交易產品創新不受後端會計處理的制約, 會計準則變化不影響前段業務運營。 會計引擎不應包含過多的業務邏輯, 與原交易相關的會計計量( 如計息、 計提) 應由各交易系統完成, 與會計準則相關的減值等可放在引擎中。

( 3) 通用性: 會計引擎應能夠適應未來各類新增

業務的會計核算, 以及適應核算規則和會計準則的變化,即有段值變動分錄的適應能力。 同時支持多個法人、 多套科目、 多套會計準則和全球化多時區的會計處理; 參數化的會計規則, 應由專業人員統一維護參數。

6. 會計引擎工作原理

會計引擎承上啟下, 起到橋樑作用, 在內部要進行多種校驗, 保障賬務準確性。 會計引擎對外部數據源開放標準化接口 , 通過核算規則將交易流水數據轉換為核算憑證, 同時進行管理對象的餘額核驗。

交易系統中交易數據直接或間接傳入會計引擎存儲。 會計引擎對交易流水進行檢查、 校驗、 拆分、 合併、調賬等預處理。 針對各模型產生的交易數據, 進行交易核對、 匹配、 會計平衡檢查、 會計規則映射、 總分核對、減值準備檢查, 並對特殊交易數據進行賬務處理。

通過產品的交易行為匹配核算規則, 由交易和核算規則對應科目 , 然後根據產品的不同將賬務歸屬到不同機構, 依據不同的核算準則和會計準則, 產生最終的過賬分錄提供給總賬。

此外, 在銀行科技系統不能一次性完善的情況下,會計引擎應保留接收符合引擎要求的標準化會計分錄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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