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检察院送法进丹砂街道 开展“双在双奉献”工作


“什么是刑事和解?可以刑事和解的犯罪有哪些?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刑事案件时应当注意什么?刑事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务川检察院送法进丹砂街道 开展“双在双奉献”工作


2020年4月3日,务川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龚永刚受邀为务川自治县丹砂街道办事处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社区书记、人民调解员等百余人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从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关系、刑事和解的概念、刑事和解在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刑事和解结果的运用、检察机关相关职能介绍等角度,结合办理的刑事和解类案件多方位、全方面讲授法律知识,分析刑事和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


务川检察院送法进丹砂街道 开展“双在双奉献”工作


检察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之规定为切入点,以检察实务中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常见犯罪为例,讲述当事人和解、当事人和解的途径和检调对接、和解协议的审查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其次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解读,讲述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应当遵守的原则,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疏导,在双方互相礼让、互相体谅的基础上依法调解,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最后,讲解刑事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救济途径。

“检察官给我们上了一堂高水平的法律知识课,听了检察官对‘刑事和解’的讲解,我对‘刑事和解’有了更深的认识,相信以后可以更加高效的调解纠纷,既能化解社会矛盾,也使当事人免受诉累,十分感谢这次的业务培训。”一名人民调解员会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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