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一年合約到期,續簽今日施行,11省規則很不同


“4+7”一年合約到期,續簽今日施行,11省規則很不同

2020年的新冠病毒對全球帶來不可預估的深度影響,很多按下了暫停鍵。

4月1號,“4+7”帶量採購試點一週年,號角吹響,2020年的"4+7"的大戲拉開序幕,集採不會因為疫情而停止,只會更加縱向的推進!

“4+7”一年合約到期,續簽今日施行,11省規則很不同

隨著一年期“4+7”藥品集中採購與使用試點的陸續到期。最大的懸疑:

  • 4+7和擴圍價格不一樣,量不一樣,企業不一樣。11城市是否跟標擴圍?
  • 如果4+7到期後原來中標企業就可以繼續跟標,那對剛過評的品種及4+7未中標的產品是不是公平?

近期,“4+7”的11個城市中多個試點城市發佈了4+7續約公告。各地的續約規則也終“浮出水面”......醫趨勢帶你全面盤點

  • 續約城市分類:直轄市非直轄市
  • 續約模式分類:直接對接省標型徵求試點中標者意見型續約重新談判價格型


“4+7”一年合約到期,續簽今日施行,11省規則很不同

▲“4+7”的11個省市續表情況


11省市如何續約?

從各地推出的試點續約方案或者相關指導文件來看,各地有所不同。

瀋陽、大連、廣州、深圳 —— 直接對接省標型

瀋陽、大連 —— 執行期滿統一轉換聯盟地區集採模式

2019年3月20日,瀋陽、大連兩市開始執行“4+7”集中採購結果,執行期至2020年3月19日24時。遼寧省其餘12個非試點市於2019年12月15日啟動了國家集中採擴圍工作。

關於遼寧省試點與非試點地區銜接問題,2019年10月遼寧省要求瀋陽、大連兩市“4+7”執行期滿後將統一轉換為聯盟地區(遼寧省)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模式,2020年3月20日統一執行新的採購結果。

其中,明確了採購週期與聯盟地區(遼寧省)藥品集中採購結果執行週期同步,採購合同每年一簽,2020年首年合同週期為3月20日零時~12月14日24時,後續合同週期則與全省同步,推進全省一盤棋,典型的“試點城市跟省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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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瀋陽、大連)“4+7”續標中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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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瀋陽、大連)續標企業在“4+7”和聯盟地區擴圍結果再降價後中選


廣州 —— 與聯盟週期同步

3月24日,廣州市

醫療保障局發佈《關於公開徵求做好廣州地區國家藥品集中採購試點協議到期相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 採購週期與廣東省落實“4+7”擴圍採購聯盟執行國家試點擴圍週期同步;
  • 國家試點擴圍中選企業不超過2家的品種,採購週期原則上為1年;
  • 中選企業為3家的品種,採購週期原則上為2年;
  • 採購週期視實際情況可延長一年。採購週期內採購合同每年一簽。2020年合同週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深圳 —— 同意加入省聯盟

深圳同樣選擇加入省聯盟。試點擴圍中選企業不超過2家(含)的品種,採購週期原則上為1年;中選企業為3家的品種,採購週期原則上為2年,採購週期視實際情況可延長一年。

若醫療機構在採購週期內提前完成約定採購量,超過部分仍按省聯盟中選價格(下稱中選價格)進行採購;對於已完成約定採購量或無約定採購量的醫藥機構,各相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均須及時保障供應,直至採購週期屆滿。


成都、西安 —— 徵求試點中標者意見

成都 —— 徵求4+7試點中選企業可否按擴圍中選價續標  

成都作為“4+7”試點城市之一,於2019年3月25日開始執行“4+7”集中採購結果,將於2020年3月25日到期。而四川省其餘地區擴圍工作已於2019年12月開展。

關於成都市與四川省非試點地區的銜接問題,在2019年12月發佈的實施意見中曾提到成都市在試點工作採購週期結束後原則上執行此實施意見。

即徵求企業是否同意按照四川省擴圍中選價格向成都市醫療機構供貨,並保證質量及供應,如果企業同意,則簽訂《續標承諾書》,續標中選藥品。

 

西安 —— 徵求企業可否按擴圍中標價供應

西安也是於2019年3月25日開始執行“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結果,將於2020年3月25日期滿,陝西省其餘地區自12月10日起已統一執行聯盟地區(陝西)藥品集中採購25箇中選藥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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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增補後公立醫療機構“4+7”續約供應結果清單

關於西安市與陝西省非試點地區銜接問題,陝西省醫保局表示徵求試點中選企業是否同意按照聯盟地區(陝西)擴圍中選價向西安市醫療機構供貨。

若擴圍中選但未選擇陝西、且中標價低於聯盟地區(陝西)擴圍中選價的,徵求企業可否按擴圍中標價供應。


上海、北京、重慶 —— 續約重新談判價格型

上海 —— 22個品種續簽原中選企業

2020年3月5日上海藥事所發佈了《關於做好本市“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中選藥品採購協議到期相關工作的通知》。

其中,爭取以擴圍價格/擴圍平均價續簽原中選企業,採購週期為1年,續簽時約定採購量原則上不少於上年該品種(指通用名和劑型)60%採購量;

企業不同意,則詢價在上海前兩年採購量大的擴圍中選企業以擴圍中選價簽約1年,不論續約或新簽約的企業,若同意降到本品種擴圍最低中選價,則可簽約2年,鼓勵企業降價。

以下是續簽價格較“4+7”中選價格降幅情況:

“4+7”一年合約到期,續簽今日施行,11省規則很不同

▲續簽價格較“4+7”中選價格降幅情況(來源:醫藥魔方)

去年25箇中標品種中,其中22個品種續簽原中選企業,部分品種價格有所下調。比如

  • 京新藥業的瑞舒伐他汀鈣片(10mg*28片)由21.8元/盒降價至6.71元/盒,降幅約69%,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28片)由4.16元/盒降至1.57元/盒,降幅約62%;
  • 江蘇豪森的奧氮平片每盒(10mg*7片)由67.51降至43.6元,降幅約35%;
  • 深圳信立泰的硫酸氫氯吡格雷片(75mg*7片)由22.26元降至17.5元,降幅約21%。

阿託伐他汀鈣片、恩替卡韋分散片、蒙脫石散3個品種替換中選企業:

  • 阿託伐他汀鈣片中標企業由北京嘉林變更為樂普製藥;
  • 恩替卡韋分散片變更為恩替卡韋膠囊,中標企業由正大天晴變更為廣生堂;
  • 蒙脫石散中標企業由海南先聲變更為浙江海力生。


3個發生變更的品種,變更後中選價均為對應企業聯盟地區帶量採購中標價,3家均非聯盟地區帶量採購品種內中標價格最低的企業。


北京 —— 試點與第二批國採同步執行

北京方案與上海基本一致,北京在2020年3月24日,原中選藥品企業確認續約價格。3月26日,啟動醫療機構與企業雙向選擇。對於原中選藥品未能直接續約的藥品,啟動醫療機構網上遴選工作(另行通知)。

並且北京市“4+7”試點首年採購週期於2020年3月23日到期並且決定將“4+7”試點採購週期延期,與第二批國家集採同步執行。延期期間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仍執行原有政策。


重慶 —— 1家變更,7個產品標期2年

重慶結果與上海的結果非常相似,只是蒙脫石散由海南先聲改為湖南華納大藥廠,從3月20日開始執行,並且擬以不低於上兩年度中選藥品採購數量年平均採購數量的70%進行續約。

16家企業的25個品種成功續簽。25個品種續簽價格與2019年試點中選價格相比,平均降幅約為17%。

此外,重慶還公佈了氯吡格雷、厄貝沙坦、氨氯地平、艾司西酞普蘭、帕羅西汀、厄貝沙坦氫氯噻嗪、蒙脫石七個產品中標年限為2年。


續約之下 —— 失之東隅,收之桑榆

由於各區域的疾病人群、用藥結構存在差異,省、市地方對於藥品集採有很強的自主權。在各地不同的藥品集採政策之下,企業有可能會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當然也有可能重收“失地”。

  • 直接跟從省標的模式:優先考慮的是聯盟採購中選企業,因此,在這種續約模式下,聯盟採購中選企業成功簽約的概率更大,只有當其不接受續標要求時,才會考慮其他企業來替補;
  • 徵求試點中標區意見:更傾向於低價中選,這也是政策給予藥品集採最大的不確定性可能;
  • 以聯盟地區集採的中選價格為參考:
    重新進行價格談判,試點中選企業掌握優先選擇權,那些早期就進入集採的企業佔有明顯的優勢。


因此,對於企業而言,考慮哪些地區該爭取、哪些地區該放棄很重要。
而目前,價格依舊是篩選的主要方式,對於想要拿下的市場,就要表現出“誠意”,同時用科學的方式方法去爭取,財務重新核算成本,只要有邊際成本,就去積極爭取,以價格取勝。
本次4+7續約,可以算是國家帶量採購的再次升級。而本次續約結果,也可以看做是下次集採前的一次價格試探。

對於“4+7”城市而言,做好協議期滿後的政策銜接是現階段諸多城市的重點工作,而在未來,在地方集採的示範效應下,各地集採進展很可能會不斷突破之前市場預期,企業將會迎來更大的考驗與挑戰。


其他省份集採兩極分化,藥企再遇“割肉”

“4+7”試點逐步併入全國集採;第二批帶量採購強勢開啟落地之旅,其他省級平臺帶量採購“遍地開花”,拉高藥企進入門檻!

福建對未過評藥品實行“高門檻” —— 首開先河

3月9日,福建省醫保局公佈了《關於公示福建省藥品集中帶量採購產品信息的通知》,公示了符合申報規則的企業及產品名單,共有46家企業角逐最後的14個尚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的帶量採購。

此次帶量採購的14個品種是在採購金額較大、競爭充分、臨床使用成熟、同意通用名尚未有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中通過專家遴選的方式確定出來的。

而且參與企業至少是醫藥工業主營業務收入前500強或在該省同品種仿製藥採購數量排名前3強,而且全年產能需達到採購數量2倍以上,也就是說只有實力強、質量好、銷量大、產能有保障的企業才有申報資格。這就無形之中抬高了藥企參與的“門檻”。

從價格到質量,再到產能,如此“高門檻”的入選規則,雖然使得質量與療效的“放心度”更大,但是更加大了當地藥企的生存危機。

尤其是此次採購範圍限制在了仿製藥內部,變成了仿製藥內部的單獨較量與競爭,仿製藥藥企的市場競爭一觸即發,大量中小企業將會直接因此出局。

相較於國家藥品集採的規則,福建省此次並沒有設置品種的降價百分比最低要求,完全由企業競價決定,相對約束小,但品種之間的“連坐”制度仍然保留,這也意味著參與的14個品種無論競爭是否激烈,都會面臨相當低的“地板價”

雖然此次福建省首開先河,對未過評藥品實行“高門檻”帶量採購,但這也只是一致性評價過程中的一個短期的、暫時的應對手段。


江蘇採購“凡進必議” —— 加速一致性評價

3月10日,江蘇省醫保局發佈《關於推進藥品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試行)(徵求意見稿)》和《江蘇省藥品陽光采購實施細則(實行)(徵求意見稿)》,針對原平臺入圍藥品、未入圍藥品、國家談判藥品及其仿製藥、創新藥、參比製劑和通過/視同通過一致性評價仿製藥、新藥、國家定點生產和省級定點儲備採購藥品、短缺藥8大類,分類實行掛網政策規則

在議價過程中,江蘇省設置了“紅、黃、藍”三色九段線,

  • 如果議價結果在掛網價的0到60%,標識為藍色,供其他醫療機構議價時參考;
  • 如果議價結果在掛網價的60%到90%,就標識為黃色,省平臺將向醫療機構推送提醒信息,促進其進一步開展網上議價。
  • 一旦議價結果超過90%,則相關機構和產品將被重點監控。長期不議價或議價結果倒掛的醫療機構,還面臨醫保部門的約談。

換言之,在醫保部門的監督之下,想要在江蘇省掛網的大多數藥品,都必須在全國最低價的基礎之上再降價,降幅至少要達到60%

如此動作,不免又要引起醫藥市場的一次動盪。“凡進必議”是強制性的硬指標,藥企能做的就是一刻不停的參與一致性評價的腳步,進入過評前三強,佔據主動,以謀求未來更好更長遠的發展。

“4+7”一年合約到期,續簽今日施行,11省規則很不同

隨著“4+7”試點續簽,第二批帶量採購強勢開啟落地之旅,全國的醫藥市場也會因此發生鉅變。

上有國家集採,下有省級招標,藥企再遇“割肉”。

馬太效應下,強者會擴大其市場範圍和領先優勢,在日益激烈的行業洗牌大潮中爭到一席地,博得一杯羹。而弱者則會這此番“大考”中敗下陣來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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