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市場化交易J030526預告


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關於山西蘭花科技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市場化交易預告

(編號:J030526)

受山西蘭花科技創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對其煤炭現貨15000噸化工用原料煤進行網上公開競價銷售,邀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報名參加。

一、委託單位:

山西蘭花科技創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產品:

蘭花科創化工用原料煤

三、資格要求:

在交易中心註冊的煤炭經營、消費企業

四、交易平臺:

交易中心能源電子商務平臺(http://e.ctctc.cn)(簡稱:電商平臺)

五、交易產品基本信息

備註:每次報價的最小加價幅度為1元/噸。

六、交易產品參考質量指標

七、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4月2日- 4月2日15:00

報名方式:有意參與市場化競價銷售交易的企業可通過電話(市場化服務第三團隊 李劍 15838364599)或登錄電商平臺(http://e.ctctc.cn),查看本公告報名。

2.市場化競價銷售交易時間:

A標段:2020年4月2日15:30

B標段:2020年4月2日15:45

C標段:2020年4月2日16:00

八、特別說明

本次競價交易採用延時競價交易方式:

1.各標段常規交易時間為10分鐘,若無出價,則流單;有出價,10分鐘後系統自動延時2分鐘;

2.在交易延時階段,若有出價,系統自動重新開始2分鐘延時倒計時,直至2分鐘延時階段內無出價時,此標段競價交易結束,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以最高價自動生成交易結果。

九、相關事項

1.實行交易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制度

⑴為維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委託方和參與市場化競價銷售交易的交易商均須繳納交易保證金20萬元。

⑵參與市場化競價銷售交易的交易商需在報名截止時間(4月2日15:00)前,一次性繳納交易保證金20萬元,逾期未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的企業將無法參與市場化競價銷售交易。

⑶保證金繳納方式:

方式一(推薦使用):電商平臺入金(需綁定銀行賬戶)

在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電商平臺綁定銀行賬戶進行入金操作,備註交易保證金及市場化交易預告編號。綁定銀行相關業務請諮詢服務團隊聯繫人(見預告第十項)。

方式二:銀行轉賬

開戶單位: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開 戶 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澤大街支行

銀行賬號:50270188000135902

資金用途:交易保證金

釋放時限:3個工作日

⑷成交交易商應在規定提貨期限截止前,運輸完成合同約定數量的90%,即可視為全部履行,在完成貨款結算後,填報《交易交收確認單》,交易雙方確認無任何異議並完全繳納市場化服務費後,交易中心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交易雙方的履約保證金。

⑸由於某一方原因導致合同未簽訂的,將扣除違約方的全部交易保證金,賠償履約方。簽訂合同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數量、質量等因素髮生糾紛,造成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原則上按未履行的比例扣除違約方履約保證金,賠償履約方。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按雙方協商結果執行。

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無法進行的,全額退還交易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

2.當市場化競價銷售結束時,電商平臺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以最高價自動成交。交易中心電商平臺將發佈市場化交易結果公告,並電話通知成交企業。市場化競價銷售交易結束後,交易中心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未成交企業的交易保證金。

3.市場化競價銷售交易成功後,成交雙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通過交易中心電商平臺簽訂煤炭交易合同,雙方已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業拒絕簽訂或執行煤炭交易合同,將扣除違約方的全部交易保證金賠償履約方。

4.提貨地點及方式

提貨地點:蘭花科創伯方煤礦、唐安煤礦。

提貨方式:公路運輸

提貨期限: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30日

5.貨款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為:合同簽訂以後,3個工作日內,競價成功企業需通過山西蘭花科技創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銀行賬戶全額現匯預付貨款。

6.煤質驗收標準:煤炭數量以煤礦坑口過磅的計量結果為準,質量檢驗結果以共同取樣檢驗的數據為準。

7.具體執行過程中的相關事項,由交易雙方協商,在簽訂的煤炭交易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十、聯繫方式

市場化服務第三團隊

聯繫人:李 劍 電話:15838364599


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處供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