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後小夥“盯上”自動售賣機,竊取二百餘元被判刑

3月23日,來安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件,被告人惠某某是一名九零後小夥子,在家不務正業夥同他人以自動售賣機為目標實施盜竊。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2018年5月至12月份期間,被告人惠某某夥同他人先後三次在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以及來安縣某地的自動售賣機上使用工具盜竊二百餘元。惠某某因形跡可疑,被巡邏民警盤問、教育,隨後主動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來安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惠某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盜竊罪。惠某某主動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成立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根據惠某某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悔罪態度,法院決定對其適用緩刑。依照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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