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者 書 法 之 長 —— 魯 迅

學 者 書 法 之 長 —— 魯 迅

​魯迅先生


學 者 書 法 之 長 —— 魯 迅

學 者 書 法 之 長

—— 魯 迅

阿 迪

魯迅是現代中國文化史上的一位巨人,在漢語文字學、古代文學史、西方文學、藝術理論、史學、哲學、宗教學和西方美術等領域都有著淵深的學識,他以淵博的文化藝術修為、剛正不阿的人格力量,以及幾百萬字的文稿書寫積澱,不僅成就了他文學上的輝煌璀璨,同時也無意成就了他書法上的蕭散高致。只因書名為文名所掩,故未能以書家名世。

郭沫若在跋《魯迅詩稿》中寫道:“魯迅先生亦無心作書家,所遺書跡,自成風格,熔冶篆隸於一爐,聽任心腕之交應,樸質而不拘,瀟灑而有法度,遠逾唐宋,直攀魏晉,世人寶之,非因人貴也。”

魯迅的書法以書稿、書信、日記及條幅形式居多,且以行書為主。魯迅寫字是率性而為的,不為專門展示給別人看的。但這是魯迅表達情感的最直接的手段。其實,魯迅對自己的寫字還是很講究的。1927年魯迅抄寫司馬相如《大人賦》贈送友人時說道:“不要因為我寫的字不怎麼好看就說字不好,因為我看過許多碑帖,寫出來的字沒什麼毛病。”魯迅就是魯迅,一句話就表述了幾層意思。首先說明了自己的字是屬於“不好看”一類的;其次是字的好孬評價不能簡單地用“好不好看”作為標準;第三,自己的字並非“不好”;第四,自己的字符合碑帖的規範,沒有字病。因為魯迅蒐集碑帖拓本5800餘件,他曾將其中790種石刻碑文逐字臨寫。由此可知他說這番話的底氣所在。

也正因如此,魯迅書法風格與其犀利的文風有所不同,他以詩情入書,用筆恬靜、散淡,線條舒展、含蓄,結字大小錯落,寬博而不疏闊,秀潤而具清剛。章法佈局精緻自然、超逸脫俗。筆法雖多方筆側入,中畫卻依然圓實。既見篆法薰染,又得北碑真諦。下筆藏鋒,行筆濃墨,收筆圓止而少出鋒芒,與其鋒芒所向之文風有著天壤之別;其點如蝌蚪,頭圓而收尾筆卻有方扁之意;其橫如點寫,奇厚奇拙;其使轉處,有如牛犢壯夫之肩膀;其結體,不經意中常緊收中宮。故其書雄強深厚而不獷厲猙獰。以充盈的張力,豐滿的血肉和錚錚的氣骨中,透出溫潤韻度,摒除碑派書法常見的劍拔弩張、拋筋露骨的習氣,現出明淨清新的天地來。

魯迅先生鍾情於魏晉之曠達壯懷,亦愛漢魏之質樸天真。所以,魯迅書法追求古拙之美。“拙”屬於中國傳統藝術的美學範疇,“拙”是一種質樸的美,含蓄的美。而且包含一種智慧“大巧若拙”。它是和那種甜媚淺薄的審美趣味相對立的。魯迅無心書家,隨性書寫。如“風行水上自然成文”,諳契於蘇軾“書無意於佳乃佳耳”。魯迅書法的妙處在於能自由地將情感溶入筆墨,在書寫過程中所出現的微妙效果難以甚至是不可能重複的。但魯迅書法又恪守孟子的“大匠不為拙工改廢繩墨”的古訓。此訓意思是大匠不能遷就拙工而改廢法度,“天趣”、“天真”不是不要法度,而是創造性運用法度的結果。即出天趣於法度之中。這便是魯迅書法的高明之處。

魯迅書法不拘一格而自成一格,他以情感入書、以自然入書,將憂國憂民的思想與藝術精神融入書法作品,使其書法有了靈魂與生命。透過件件墨跡,我們依稀可以看到那個風雨如磐的年代,字裡行間,詩情與墨韻共舞,神彩與意象齊飛,豪情揮灑紙上,憂憤宣洩其中。這就是魯迅,撞擊靈魂的魯迅。


學 者 書 法 之 長 —— 魯 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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