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我市三起違反疫情防控案件當事人被處罰!

近日,我市蒙陰縣分別對從境外返回故意躲藏隱瞞行蹤案、酒店容留客人聚餐等案件進行了嚴肅處理,相關當事人受到處罰。當前,我縣疫情防控工作還處在最吃勁的時候,一方面,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尤其是防止境外病例輸入的形勢嚴峻;另一方面,復工達產,實現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的壓力巨大。全縣廣大幹部群眾一定要從案件中吸取教訓,從本單位做起,從自身做起,遵章守制,切實增強做好疫情防控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實現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做出應有的貢獻。

警告!我市三起違反疫情防控案件當事人被處罰!


(一)蒙陰公安破獲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國外返回 故意隱瞞!

3月7日,蒙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與雲蒙湖派出所破獲一起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抓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犯罪嫌疑人公某文(男,31歲,雲蒙湖生態區管理委員會人)。2月25日,公某文從菲律賓歸國後,在社區防疫人員多次對其電話、入戶調查時,故意躲藏隱瞞行蹤一直未按相關規定進行報備,致使其處於脫管狀態,違反國家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存在傳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嚴重風險。現公某文已被取保候審。

外省來臨 故意隱瞞!

同日,刑警大隊與界牌派出所破獲一起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抓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宏、朱某軍(二人為中鐵某局蒙陰施工項目負責人,安徽省人)。李某宏、朱某軍為提前復工生產,故意隱瞞自外省到達蒙陰的返崗時間,違反國家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存在傳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嚴重風險。現李某宏、朱某軍二人已被取保候審。

警告!我市三起違反疫情防控案件當事人被處罰!


(二)蒙陰公安查處一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案

疫情期間 酒店容留聚餐

3月9日,蒙陰縣公安局聯城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一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案。將違法行為人張某亮(38歲,蒙陰聯城鎮人)依法行政拘留5日。經查明,3月6日晚19時許,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張某亮在位於常馬莊其經營的某酒店內容留15人聚餐,期間聚餐人員發生其他違法行為,造成較壞影響。經查明,3月6日晚19時許,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張某亮在位於常馬莊其經營的某酒店內容留15人聚餐,期間聚餐人員發生其他違法行為,造成較壞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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